你也许已经想过,我编辑了二十年侦探小说,应该已经意识到自己卷入了一桩谋杀案。艾伦·康威没有z.sha。他去塔楼上吃早餐,有人把他推了下去。这难道还不明显吗?
两个很熟悉他的人,他的律师和他的姐姐,坚称他不是那种会z.sha的人。而他的日记表明,他死前还兴致勃勃地安排好了之后的日程:购买剧院门票,安排网球比赛,与人相约吃午餐。似乎这也证实了他并非z.sha。他结束生命的方式,既痛苦又充满不确定性,让人感觉不对劲。而那些嫌疑人早已排好队,等着在最后一章担任主角了。克莱尔曾提到他的前妻梅丽莎,还有他的邻居约翰尼·怀特,一位与他曾有过节的对冲基金经理。甚至她自己也和他发生过争执。詹姆斯·泰勒的动机最明显。艾伦在他打算签署新遗嘱前一天去世了。詹姆斯也能进入这栋房子,而且他知道,如果阳光明媚,艾伦会在屋顶上吃早餐,而八月天气一直都很暖和。
开车回家的时候,我脑子里冒出了这些想法,但我还是消化了好一阵才接受事实。在一本侦探小说里,当一名侦探听到某某史密斯先生在一辆火车上被砍了三十六刀或是被人斩掉了脑袋,他们很快就接受了事实,觉得这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他们打包好行李,然后出发询问,收集线索,最后逮捕。可我不是侦探,我是一名编辑,而且一周以前,我的熟人中没有一个人离奇死亡。除了我的父母和艾伦,我认识的人都活得好好的。当你想到这件事的时候会感觉很奇怪。书籍中和电视机里有成百上千起谋杀案。如果没有它们,叙事作品很容易被淹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几乎看不见它们的踪影,除非你正好没选对住的地方。为什么我们对谋杀案这么着迷,是什么在吸引着我们——犯罪,抑或是破案?我们会不会对杀戮本身有一种原始的渴望,因为我们自己的生活是如此安全舒适?我在心里默默记下一笔,去查查艾伦的书在洪都拉斯(世界谋杀之都)的圣佩德罗苏拉[1]的销量。也许,那里的人根本没有读过他的书。
一切都归结于那封。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查尔斯把那封送到警局之前,我已经复印了一份。我一回到家,就把它拿出来,再次仔细阅读。我记得那封有一个异常之处——件是手写的,而封上的字却是打印的,恰恰与阿提库斯·庞德在派伊府邸发现的那封的情况相反。马格纳斯爵士生前收到一封打印好的威胁,而封上的字是手写的。它们分别有什么含义?还有,如果把两件事联系在一起,有没有什么我没发现的更深的含义或是某种规律?
那封是艾伦在常青藤俱乐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