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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知己(03)(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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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至秦心脏一紧,“西北那个沙城?”

“嗯,前些年我不是去西北参加反恐吗?去那儿的不止洛城的特警,还有全国其他省市的精英。”花崇一笑,“我不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说自己是精英啊。那边形势比较严峻,想调过去,必然得有些本事。‘精英’这个说法是上面提的,毕竟打申请是一回事,

柳至秦则半眯起眼,似有所感地盯着连烽。

连烽感觉到了他的视线,与他目光一触,又看向花崇,“这位是?”

“我同事。”花崇说。

“那就也是警察了。”连烽友好地冲柳至秦颔首。

柳至秦淡笑,“你好。”

“连烽?”花崇看着眼前的男子,难掩惊喜,“你怎么在这里?”

柳至秦站在一旁,打量着这个名叫“连烽”的男人。

他个头比花崇高出一截,身穿浅灰色衬衣,黑色西裤,衬衣的纽扣扣到最上一颗,拿着深棕色的皮质男士手包,手上戴着腕表。寸头,浓眉深眼,单看长相,就给人几分压迫感,五官算不上出众,至少与花崇没法比,但眉宇间却有种凌厉之气。

柳至秦断定,这人以前也是警察,且是花崇的队友。

“我调来洛城工作。”连烽朝旁边的建筑工地抬了抬下巴,“就这儿。今后它开业了,我就要常驻了。”

这时,工地上有人喊:“连总!您过来一下!”

花崇挑眉,“已经混成‘总’了?”

“哪里哪里,他们喊着玩儿。”连烽说着拿出手机,“留个联系方式吧,我今年洛城和旭城两头跑,改天一起吃个饭,咱们叙叙旧。”

回家路上,柳至秦问:“花队,那位连烽是你以前的队友?听你俩聊天,他好像不是洛城本地人?”

“不是。我们在沙城认识的。”

“洲盛购物中心?”花崇诧异,“你怎么……”

“我离开警队后,就没再待在系统里了。家里帮忙找了份工作,在万乔地产打杂。”连烽笑道:“洲盛是万乔的产业,去年收购了这边的老百货,我被调过来‘开荒’。你呢,还当警察?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对啊,还没脱下警服。”花崇在连烽手臂上拍了拍,“你这行跨得也太厉害了吧?以前是玩枪的反恐特警,现在摇身一变,就开起了购物中心。”

“什么‘开购物中心’,我是给开购物中心的人打工。”连烽笑起来的时候看上去倒挺憨厚,“其实刚离开警队时我也不习惯,拿了那么多年枪,突然让我放下枪,成天待在办公室干跟应届大学生差不多的文职工作,别扭死了。但我家里当初一直不赞成我去警校,那次一受伤,正好‘成全’了他们。现在觉得吧,换个职业也没什么不好,干什么不是干呢?”

花崇笑着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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