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林泽:“才半吗?”
:“三分之二或者四分之三吧,你先说这只狗事。”
林泽说:“狗其实是郑杰,他后来在南坪买房子,蓉蓉帮他设计装修,送他这只狗,们起养段时间,它刚来家时候只有这大……”林泽比划下,对比这只大狗,可以想象得出幼年阿拉斯加确实很可爱,林泽又说:“他想让快乐点,有只狗,可以分散下注意力。那天司徒烨给打电话,郑杰都在旁边听着,那段时间里,就觉得……”
诚恳地说:“好累,不想再爱。”
林泽点头道:“对,后来,喜欢郑杰,这是第二次喜欢他。你知道第二次喜欢个人感觉吗?”
泽思维跳跃得很快,刚说完自己惨事就跟没事人样。
“算吧。”说:“没空照顾,年里好几个月不在家,而且阿拉斯加也太大,吃得多也拉得多,吃得多尚可接受,拉得多太可怕……万出门时候猪熊不遛狗,家里就会变成……”
林泽生怕描述出什画面感太强场景来,果断打断,建议道:“有小,你可以买个哈士奇,哈士奇和阿拉斯加长得模样……”
:“……”
林泽:“……”
摇摇头,这说起来是件很奇怪事,但认真想想,也是很有趣经历,第次,学生时代爱上郑杰,被彼此外表,性格所吸引,起长大过程里逐渐就不爱,在后来某天里,又爱上,这次爱定与容貌,性格等等无关。第次对他爱,以及第二次对他爱,有着本质上区别。
说:“虽然没碰过这种事,但也觉得不难理解,你和他现在还当朋友吗?”
林泽说:“你先听说完,这个事情非常复杂。”
那段时间里,林泽彻底陷入疲惫状态,他曾经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哪怕是点点。
年少时觉得自己世界与生活,能够因个人努力而点滴改变,只要心态积极,切都会改观。但司徒烨事几乎令他再提不起心情去爱任何人。
林泽道:“好吧,虽然哈士奇会拖着人跑,不过你可以边骑自行车边遛它,把绳子拴在自行车上。”
曾经试过次这遛哈士奇,不过没有告诉林泽,这样做结果就是:自行车被哈士奇拖倒,倒下来以后再被它拖着,在路上哐哐哐磕磕碰碰地自己跑。
“呃……”说:“阿拉斯加要两千吗?”
林泽说:“千多吧?不清楚,这只狗是蓉蓉送,它爸爸还是赛犬。”
“哦?”瞬间又知道有料爆,说:“上次故事讲到半还没讲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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