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什定要收现钱、可着三成上限放贷等等等等,最可怕是,他们在执行青苗贷时候,常常会直接改为恶意摊派,更有部分恶吏,这种政策和其他政策在他们手里没有任何区别,都只是自己用来兼并土地、讹诈钱财手段而已……甚至,青苗贷用起来更方便,更具操作空间而已。
故此,对于老百姓来说,和尚、道士、豪商、地主或许还是可以讲人情,可以用宗族、街坊来进行定约束对象,是可以用小米加鲜鱼当利息大善人;可官府,却是动辄让人破家灭门丧门星,不缺钱,硬逼着你贷,放出去是发霉种子,收回来时候却是指明要现钱,敢说个不字,立即让你去充劳役……即便是有些许恶霸、恶僧、恶商、恶道,怕也是跟官府先行勾结,才能恶起来。
于是乎,旦考虑到皇权-官府-基层官吏才是真正大恶人这个设定,那即便是法河用来给高利贷做辩护‘贫富相济’也都会变得似乎有道理起来。
毕竟,老百姓贫苦至极,真到青黄不接和春耕备种时候,真就需要借贷周转。
而在老百姓眼里,动辄会破家灭门三成青苗贷,远不如往附近寺庙借个四成
,也就是赵官家开始时候,还有张浚,跟眼前陈康伯样,坚持认为,《青苗法》失败是触及到有产者核心利益,引来有产者和旧党联盟,所以失败是纯粹政治上失败。
眼下未必不能施行。
而与此同时,几乎每个老成务实*员都对此持坚决反对态度……吕好问、赵鼎、刘汲、李光,甚至包括如今职责在军事多些却又有着丰富地方执政经验陈规,都坚决而明确表达态度,那就是《青苗法》失败,跟法规本身是有直接关系。
《青苗法》本身就是不行。
问题出在哪里呢?
道理越辩越明,在争论许多次,做许多笔记后,此时赵玖早已经想明白关键所在,并且渐渐改变态度,然后与几位宰执在大略上达成共识,或者大家说相互说服对方——问题其实在于官僚体系。
而官僚体系与《青苗法》失败关系又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
首先,是皇权不下乡,作为皇权延伸,执行法律官僚体系真要是依法依规话,是无法在乡间跟这些有产阶级对抗,老百姓也更信任和服从这些寺庙、地主,而即便是在市井中,基层官吏也很难与经营多年豪商抗衡。
从这个角度来说,确系是反动势力太过强大。
然而与此同时,不得不承认点是,与寺观、地主、豪商相比,官僚末梢,或者说基层官吏恐怕才是这个时代最反动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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