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就麻烦在这里。证人虽然帮着何允文,但何允文家富裕,而何阗贫寒。谁都知道,这证人是怎回事。”胡二叹道,“不过何阗是读书人,平时也作些诗文,跟着帮士子交好,帮他说话有很多。所以重新递状子到州中,便发下来重判,这下子,结果就反过来。只是但何阗毕竟没有证据,所以等到原任知州离任后,何允文重新递状子,这坟和田又断回给他。”
方兴听着连连摇头,久讼不决乃虽是常见,但这个案子,能来回多少次,也确是个奇葩。
“刚种年地,输方再来打官司,结果又是反过来。为这片田地,十几年中来回反复三四次,县里闹过,州里也闹过,最后甚至闹到转运司和提点刑狱司。但两个衙门判出来结果还不样,之间又变成番笔墨官司。现如今,当年作证几个证人在十年前就已经死光,从那时开始,这个案子就再也没判过,就是任任给拖下
是要受到处罚。但罚不责众,真正照着律条处罚情况,其实极少见。
另外打官司时,两种田契都是合法,都可以用来作为证据。而且当红契与白契相冲时候,照律条来说,是该以红契为准,但*员们断案,往往都是以时间靠后为准,并不注意是否经过官府。
所以烧掉田契和丁产簿后,因为水患缘故而没有户主田地,只要随便拿出张白契,就能将合理合法吞下。除非有人较真,去开封三司里户部司,将县中上缴田籍和丁产簿给翻出来,否则这份田就占定。如果再交上份税金,将大印盖上,基本上这个案子就翻不回来。
“何家本来就不是大族,只有三房而已,次洪水之后,几乎都不在,只有何允文过两年才回来。虽然手上没有地契,因为墓碑还有界碑上都留有田主姓名,加之何允文手上有系谱,又找两个证人,便把这片田判给他。后来又盖印,将这份田契在田籍簿中给登记上。”
“此中必然有情弊!”方兴低低评句。
“那是自然。”韩冈冷笑声。证人好找,衙门难缠,这等不靠谱证据,不知何允文花多少钱才让田产给认定下来。
示意胡二继续说下去:“又过三年,原告何阗迁回本县。他回来后,就递状子声称墓中何双垣是他祖父,要夺回这份田产。”
“他有什证据?”韩冈问道。
“没有!没有田契,只有族中谱系。”胡二摇头,“两人身上虽说都没有地契,只有族中谱系,但何允文有证人啊!所以第次判案就已经断何阗输。”
“那这个案子怎几经反复,整整拖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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