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认为,面目清秀的男孩,多少会有一两个故事,而我是一部未删节版本的《十日谈》。记忆中的我时常展现出多重人格。有时是翩翩公子,鲜衣怒马,年少多金,开一辆残疾人三轮过几趟街,三轮上便满是女孩丢进来的发带或手帕。有时候又是乡间恶少,绸衫纸扇,一脸横肉,欺男霸女,从村头十四岁的尼姑一直惦记到村尾四十如虎的寡妇。
“你是无辜的。”厚朴常常宽慰我,好像他坚信我是好人。
“今晚我要出去一下。”我告诉厚朴。
是我现在的女友接的电话,周末,她在家。
“晚上有空吗?”我问。
“有啊。”
“能出来吗?”
“能啊。干吗?”
“想不想抱我?”我问。
我放下电话,大妈不想找我钱,使劲儿问我想不想称称体重。我说我实在不想知道自己的斤两,找我三毛钱。我想马上抱一个姑娘。否则晚上起夜,我会念叨我初恋的名字,她离得再远也会听见,会下意识地回头看见月亮。
在我讲述我的老情人的过程中,我的女友一直挎着我的胳膊,我清楚地听见自己“嗒嗒”的脚步声,在花园深处,光线湮灭的角落,鬼与鬼在缓慢地交谈他们认为有趣的事情。第二天阳光晃眼的时候,我偶尔从院子里经过,看见飞檐上的小兽狰狞,仙人清秀,连翘嫩黄,玉兰润白。
“我只有很好地了解你,才能很好地爱你。”我女友说。
她甚至让我更了解自己。她告诉我,我的邪气很盛,我的眼睛柔情似水,一百个人里,会一眼看到我;四五个人中,我会混同猪狗;一男一女谈话,我会独步天下。所以,她绝不给我这种谈话机会。将来我要是对她始乱终弃,她在阉割我之前会先干掉我的舌头,仿佛女巫放小人鱼见王子之前,把她变哑不能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