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在房间中央,转过身来盯着窗户墙壁。“如果那切都是做,为什记不住呢?”他问玻璃上银色裂纹,“为什到现在都想不起来?”
他不知道……但他确实清楚那个名字是从哪儿来,不是吗?半来自他在大学里被他偷故事那个南方人,半来自偷他妻子那个人。这仿佛像文学圈子里某种奇怪笑话。
她说她爱他,莫特。她说她现在爱他。
“他妈。跟别人老婆上床男人就是贼。而那个女人是他帮凶。”
他挑衅地看着裂纹。
斜。
当然,它直就放在这儿——收在书房壁橱里,藏在堆旧校样和手稿后面……编辑们称之为“淤塞物”。舒特定是偷这台打字机,在上面打好他手稿,然后趁莫特去邮局时偷偷把它送回来。确定。这很说得通,不是吗?
不,莫特。这说不通。你愿意做点说得通事情吗?那就报警吧。这才说得通。叫警察来把你关起来。告诉他们在你造成更大破坏之前,赶快行动。在你还要杀任何人之前,赶紧告诉他们。
莫特发出声狂叫,把手稿放下来。稿子页又页地在他周围懒洋洋地上下飘动,所有真相就像道锯齿状银色闪电,下子向他扑来。
46
裂纹什也没说。
三年前,莫特出版本名为《德拉古家》小说。舒特寄件地址是密西西比州德尔拉库尔。那……
他突然跑到
约翰·舒特不存在。
从来没有存在过。
“不。”莫特说。他又在大客厅里大步踱来踱去。他头痛阵阵地发作,阵阵地痛。“不,不相信。完全不相信。”
但他相信或拒绝相信并不会让事情有任何区别。整件事如拼图般所有片段都在眼前,当他看到那台老式皇家牌打字机时,所有片段都拼在起。现在,十五分钟过去,它们还严丝合缝地拼在起,他似乎没有能力强迫它们分开。
他脑海中不断浮现画面是,在梅卡尼克福尔斯,个加油站司机正在用橡胶刮刀清洗他挡风玻璃。他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那样景象。后来,他以为这个人认出他,而且喜欢他书,于是附赠他点额外服务。也许是这样,但挡风玻璃确实需要清洗。夏天过去,但如果你在乡间小路上开得足够远、足够快,还有很多东西溅在挡风玻璃上。他定是走小路。他定是在创纪录时间内加速到德瑞再返回,只停足够长时间烧掉他房子。回来路上,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停车加油。毕竟,他有那多地方要去,还有猫要杀,不是吗?真忙,真忙,真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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