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多让
,结果切都好。”然后她看着外面空荡荡航站楼,她觉得自己这话是在嘲笑自己。这里什都不对劲,切都不好。
唐恩两手各拿着块红白格子桌布回来。
“好极。”尼克说着拿起其中条,迅速熟练地把它变成根绳子。他把桌布中心放在嘴里,咬住牙齿不让它松开,然后用手把克雷格翻过来,就像煎蛋样。
克雷格叫起来,他眼皮抖动着。
“你非得这粗,bao吗?”劳蕾尔厉声问道。
尼克盯着她看会儿,她立刻垂下眼睛。她不禁把尼克·霍普韦尔眼睛和达伦·克罗斯比寄给她照片中眼睛作比较。宽眼距,清澈眼睛在张好看但不引人注目脸上。但是那双眼睛也很平常,不是吗?难道达伦眼睛不就是她当初要飞这趟旅行部分原因,甚至可以说是主要原因吗?她不是仔细研究很久,才断定这是个会守规矩人眼睛吗?个如果你让他后退,他就会后退男人眼睛?
登上29号航班时,她告诉自己这是次伟大冒险,次奢华浪漫探戈——次冲动地跨越大陆,扑向那个高大、黝黑陌生人怀抱。但有时你会发现自己身处种令人厌烦情况,真相再也无法回避,而劳蕾尔认为真相是这样:她选择达伦·克罗斯比是因为他照片和信件告诉她,他和自己十五岁以来约会过那些文静男孩及男人差不多,他们会很快学会在下雨夜晚进屋前要在门口垫子上擦鞋子;会主动拿布帮忙洗碗,而不用你吩咐;只要你口气硬些,他们就会让你走。
如果照片上是尼克·霍普韦尔深蓝色眼睛,而不是达伦淡棕色眼睛,她还会在今晚29号航班上吗?她不这认为。她以为她会给他写封亲切但不带个人感情信,说:谢谢你回信和你照片,霍普韦尔先生,但不知何故觉得们不适合对方——于是就继续寻找像达伦那样男人。当然,她非常怀疑像霍普韦尔先生这样男人是否读过《征婚杂志》这样刊物,更不用说在上面登广告。尽管如此,她现在还是和他同处在这种奇怪情况中。
没错……她想过要体验次冒险,就次,在她步入中年之前。不是吗?对,现在她来,证明托尔金说是对——昨天晚上,她像往常样走出自己家门,看看她现在结局:个奇怪而沉闷诡异世界。但这确实是次冒险。紧急降落……废弃机场……个持枪疯子。这当然是次冒险。几年前读到些东西突然出现在劳蕾尔脑海里,“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说得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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