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
“也想到过。没有道理使自己这样刺眼。”
“既然你这样说,也不妨给自己买套新衣服。”
“想是有点破烂相。当快要离开印度时,发现只剩下身上这套衣服。”
他看看穿衣服,问是哪家裁缝做。告诉他,不过附带告诉他这家铺子在伦敦,所以纵使知道,也派不上多大用场。这个问题丢下之后,就重新谈起格雷和伊莎贝儿来。
女儿,亨利?马图林和路易莎?布雷德利都死;告诉他格雷完全破产和艾略特慷慨行为。
“艾略特也在巴黎吗?”
“不在。”
四十年来,艾略特第次不在巴黎过春天。尽管样子看上去还年轻,他已经是七十岁人。人上这样年纪,总有些时候感到疲倦和不舒适。他除掉散步外,别锻炼逐渐都放弃掉。他对自己健康很不放心,他医生个星期来看他两次,在两边屁股上轮流打针,皮下注射种当时流行针剂。每次吃饭,不论在家里或者在外面,他总要从口袋里掏出个小金盒子,取出粒药片吞下去,就象履行宗教仪式样郑重其事。他医生劝他去蒙特卡地尼疗养,那是意大利北部个水疗场;这以后他建议去威尼斯寻找个制作适合放在他罗马式教堂里圣水盘。他对巴黎兴趣已经大不如前,原因是他觉得巴黎社交生活年不如年。他不喜欢年纪大人,而且非常痛恨人家请客时碰见都是和他样年纪人,但是,年轻人他又觉得语言无味。装修他建造这座教堂现在成他生活中主要兴趣;在这上面,他可以放开手买,以满足自己对艺术品那种根深蒂固热爱,同时感到心安理得,觉得是在颂扬上帝。他曾经在罗马物色到座蜜黄色石头砌早期祭坛,并在佛罗伦萨花六个月时间讨价还价,买下块锡耶纳[注]派三联雕刻放在祭坛上面。
后来拉里问格雷喜欢不喜欢巴黎。
“时常和他们见面,”说。“他们块儿过得很快乐。从没有机会单
“恐怕他有点不知如何是好。”
试行向他描绘格雷给印象。他面听,面眼睛紧紧盯着脸看,眨也不眨,象在沉思;这使觉得——连也不懂得是什缘故——他不是用耳朵,而是用种内在、更灵敏器官在听。这很古怪,而且叫人不舒服。
“不过,你会亲眼看见,”讲完时说。
“是啊,很愿意去看他们。想电话簿上会找到他们住址。”
“可是,如果你不想把他们吓得灵魂出窍,并且使两个孩子叫得象着魔样,想你还是去剪个头,把胡子刮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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