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奚只觉得天塌下来,耳边轰隆巨响,眼前全黑着,身体里全部血液像奔涌洪流,东流逝水,毫不留情地冲刷过她身体,过去日夜,点滴分秒,都是被洪流卷过泥沙,水能过去,可沙土全都留在骨头缝里,永难逝去。
傅侗文舍不得自己,他没有说,可这吻又吻,是把他心事全说尽。
手指温度在他颈旁,忽远忽近。
“有酒就好,送别要有酒才好。”他低声说,双手按在她双臂旁,在霎失神后,低头吻上她嘴唇。明明知道这样会让她知道自己在病着,还是没控制住,他人在病着,昏沉着,咬她力气重,自己察觉,喘口气,将她放开来。
沈奚眼睛通红地望着他,刚要开口。
他又低头,再次亲上她。
他这生要说是风流快活,只在年少时,青衫薄性少年郎,享着泼天富贵,读着圣贤书。后来和侗汌留洋,处处被外国人瞧不起,也还是坚持读下来。留洋归来,个人前程似锦,家国前路黑暗,他就再没日做到真正快活。
他烧得意识低迷,却还在亲着沈奚,直到两手从她肩挪到她脸上,摸到她脸,才发现自己是手真是烫可怕,离开她嘴唇,脸挨着她脸,半晌低语:“三哥有句话是真。”
身付山河,心付卿。
沈奚眼泪夺眶而出:“知道,知道……”
他在告诉她,她没有错爱他。
她抹掉眼泪,没来得及再擦,嘴唇又被他吻住。这是第三次在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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