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把它擦干净,装好子弹吧,这家伙是个亡命之徒,尽管我们可以出其不意捉住他,但还是防备一下好。”
我按他的意思,回到卧室做好了准备。当我拿着手枪出来的时候,餐桌已经收拾干净了,福尔摩斯正在信手拨弄他心爱的提琴。
“案情越来越明朗了——我给美国发的电报有回音了,刚才那边的来电证明了我对这个案子的推测是正确的。”
我急忙问:“真的吗?”
8时至9时到贝克街21号乙华生医生处认领。
“请别介意,”福尔摩斯说,“我用你的名义打了广告。我想,用我的名字的话,可能会被一些笨蛋侦探识破我的计谋,从而插手这个案子。”
“这没什么关系,”我说,“不过,有人来领的话,我可没戒指给呀。”
“不,你有,”他说着就给了我一枚戒指,“这枚能应付过去,它几乎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那么,来领取戒指的人会是谁呢?”
“我的提琴换上新弦后更好了,”福尔摩斯答非所问,“你把手枪放衣袋里吧。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要若无其事地跟他说话,别的由我来应付。千万别大惊小怪,以免打草惊蛇。”
“现在八点了。”我看了一下表说。
“几分钟后,他就该到了。你把门稍微打开些。好了。把钥匙插在门里边。好,谢谢。你看看这本珍贵的古书,我昨天在书摊上偶然买到的,书名是《论各民族的法律》,用拉丁文写的,比利时列日出版社一l*s二
“唔,肯定是那个穿棕色外套的男人——我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即使他自己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人来的。”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有些冒险吗?”
“决不会。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我有很多种理由相信我没看错。那个人为了这枚戒指会冒任何危险的。我想,戒指是他俯身察看死者尸体时掉下的,他当时并没发觉。直到离开那幢房子以后,他才察觉戒指不见了,于是又急忙回去。但是,这时他发现,由于他的粗心大意,忘记熄掉蜡烛,把警察引进了屋里。他怕,bao露自己,不得不装成一个大醉鬼。你不妨设身处地替他想想:他很有可能会以为戒指是在他离开现场后,掉在路上了。所以,他自然会急急忙忙地搜寻晚报上的招领栏目,希望有所发现。他看到我们的广告后一定会高兴得喜出望外的,怎么会想到这是一个圈套呢?他不会把戒指和谋杀案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他会来的,一小时内你准会见到他的。”
“他来了后我们怎么办呢?”我问道。
“嗯,到时候我来应付他。你有什么武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