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你看看这个,”福尔摩斯说,“我们分别后,我把这则广告送到了各家报社,让他们给登上。”
他把报纸递了过来,我看了一眼他指着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的第一则广告。广告是这样写的:
今晨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到结婚戒指一枚。请失主今晚
忙了一上午后,我的身体有些吃不消了,所以,福尔摩斯去听音乐会后,我非常疲倦地躺到了沙发上,想睡它一两个小时,可怎么也睡不着。上午发生的事情让我静不下心来,满脑袋的胡思乱想。只要我一合眼,死者的歪扭得像猴子一样的脸就浮现在我眼前。他长得太丑恶了,如果相貌真能说明一个人的罪恶的话,我还真会感谢那个凶手,把伊瑙克·瑞伯这么丑恶的人给杀了。尽管这样,我还是认为处理问题应当公平点,因为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并不能把凶手的罪行抵消。
福尔摩斯推测说,死者是被毒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很大胆。我记得福尔摩斯曾嗅过死者的嘴唇,他肯定是嗅出什么来了,否则他不会这么说的。何况,尸体上既没跌打的伤痕,又没勒死的迹象,如果不是中毒而亡,那致死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地板上大滩的血迹是谁的呢?屋里没有厮打的迹象,也没有凶器留下。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我想,不管是我还是福尔摩斯,谁都睡不安稳。从他那种镇静自如的样子看来,他已经胸有成竹了,只不过我还一时想不明白而已。
福尔摩斯很晚才回来。我想,他不可能是听音乐会听到这么晚的。他回来的时候,晚饭都准备好了。
“今天的音乐真棒!”福尔摩斯说着坐了下来,“你记得达尔文的那句话吗?他说,人类还不会说话之前,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在我们的心灵深处,还遗留着对远古时代的一些朦朦胧胧的记忆,这也许就是人类容易被音乐感染的原因。”
我说:“这种说法太广泛了些吧?”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要描述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就得像大自然一样广阔——你怎么了?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了吧?”
“老实说,是这样的。”我说,“经过阿富汗的那次战斗,我本该变得坚强起来。在迈旺德战役中,我曾亲眼看到战友们血肉横飞的情景,可我并没害怕过。”
“我能理解你。这个案子有点神秘,容易引起想象,一想象,恐惧也就跟着来了。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很详尽地报道了这个案子,但它没提到抬尸时有枚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到地板上,不过,没提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