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约定,第二天中午我们又见面了。我们到他提到的贝克街221号乙去看了看房子。这是所两室一厅的房子,室内的装饰让人感觉愉快,因为有两扇宽大的窗子,所以屋里光线充足,很明亮。总之,这房子挺让人满意的。我们合租以后,租金也不贵。因此我们当场交了钱,租下来了。当晚,我就收拾好行李搬了进去。第二天一早,福尔摩斯也跟着把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搬了进来。我们忙着收拾屋子,忙了一两天后,一切摆设好了,我们也就安定了下来,慢慢熟悉了这个新环境。
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一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了。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吃了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通常是伦敦城里的贫民区。在他工作得起劲的时候,没有谁的精力有他那么旺盛;但无事可做的时候,他整天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的眼里就有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如果不是他平常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会怀疑他是个瘾君子。
几个星期过去后,我对他越来越有兴趣,好奇心也越来越大了。单他的相貌和外表,就足以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的瘦削,看起来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鹰钩鼻细长,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往外突出的方下颚说明他是个很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地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的痕迹,但动作起来非常麻利、细致——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在一旁注意到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大大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老想着把他的所想所做从他嘴里套出来。读者朋友,你也许认为我这样是个不可救药的很多事的人吧。不过,请你体谅一下我的处境,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啊!即使天气特别好,我的身体状况也不允许我到外面去,而且也没什么朋友来看我。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会对身边的福尔摩斯和他的一些秘密很感兴趣,并且,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试图揭开这些秘密上打发掉了。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有一次他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时,他承认斯坦弗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搞研究既不是为了获得学位,也不是为了在学术界崭露头角。但他却有着惊人的工作热情。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里,他的学识渊博得让人叹为观止。可以很肯定地说,要不是为了某种目的,没谁会这么辛勤地工作,没谁会这么认真细致。一个读书很广、很杂的人是博而不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