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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1 / 5)

1878年,我获得伦敦大学的医学博士学位后去了内特里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在那里完成学业后,被分派到诺桑伯兰第五火枪团任军医助理。那个团当时驻在印度。在我还没赶到部队报到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爆发了。我在孟买登岸时,听说我所属的那个团已通过各个关口,开拔到敌人后方去了。尽管如此,我还是跟着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们追了上去,平安到达坎大哈后,我找到了我的部队,马上开始了我的工作。

这场战争让很多人得到了提升和荣誉,但带给我的却是不幸和灾难。我被借调到巴克州旅后,就和他们一起参加了迈旺德决战。在这次战役中,一粒捷则尔捷则尔是一种笨重的阿富汗枪的名称。——译者注枪弹击碎了我的肩胛骨,并把锁骨下面的动脉也擦伤了。如果不是我那勇敢的勤务兵摩瑞抓起我扔到一匹驮马的背上,我就不能安全回到自己的部队,而会被那些凶残的格吉人回教徒士兵。——译者注俘虏了。

枪伤和长期的辗转劳顿让我身体消瘦、虚弱不堪。我只有和大批伤员一起转移到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身体慢慢康复了起来,可是当我刚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能挪到阳台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染上了印度伤寒症,再一次病倒了。一连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挺了过来,身体逐渐好转,只是体质还是很虚,医生们会诊后,决定马上送我回英国。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回国。一个月以后,我在朴茨茅斯码头登陆了。那时,我的身体糟糕透了,z.府给了我九个月的长假让我好好康复。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挺逍遥自在。我很自然地去了伦敦——那个大英帝国所有游手好闲之徒汇聚的地方。

我在伦敦河滨路的一家公寓里租住了一些时日,过着既不舒适又很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入不敷出,腰包一下子就空了。我很快醒悟过来了:我必须住到乡下的什么地方去,要不就得彻底把我的生活方式给改变掉。我选择了后一种活法,决心离开这家公寓,搬到一个简陋一点、便宜一点的地方去住。

就在我做出这个决定的那天,当我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时,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在伦敦城的茫茫人海中,碰到一个熟人,确实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斯坦弗当时并不和我特别要好,但能再见到他,我还是很激动。他似乎也很高兴。一阵狂喜之后,我请他一同乘车去侯本餐厅吃午饭。

车子穿行在伦敦街道上时,他很吃惊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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