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垂德哈哈乐了。“我还是保持怀疑,”他说,“口头上说得过去,可我们面对的是顽固的英国陪审团。”
“等着看吧,”福尔摩斯平静地说,“你按你的方式去做,我照我的想法去干。今天下午我会很
块来的人就是从这里过来的,他们抹去了死者六到八个脚印。不过这里还有同一双脚留下的三个单独的痕迹。”他掏出放大镜,俯身在地上铺上防水布,以便看得清楚。就在同时,他不停地说话,与其说是对我们说,还不如说是自言自语。“这些是小麦卡瑟的脚印。两次在走,一次是在飞快地跑,所以脚板踏出来的印迹很深,脚后跟几乎看不见了。这说明他的供词没假。这些是他父亲的,他在来回踱步。那么,这又是什么呢?这是小麦卡瑟听到喊声后扔枪托留下的印迹。这个呢?哈!瞧,我们找到什么啦?脚尖!脚尖的印子!也是方方的,肯定不是一般的靴子!它们走过来,又回去了——当然,是来取那件披风的。我们来瞧瞧它们是从啥地方出现的。”他翻来覆去地查找,时而脚印消失了,时而又出现了。我们一直找到树林旁,最后来到一棵山毛榉树下,这是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福尔摩斯一直搜查到那棵树对面,又再次趴到地上,发出一声惊喜的欢呼。他在那儿呆了一段时间,不停地翻着树叶、枯枝;把那些看似泥土的东西装进信封,他拿出放大镜,不仅察看地面,就连那些树枝都认真翻看了一遍。青苔里有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检查了,然后放了起来。他又沿着一条小路穿过树林来到公路边,所有的脚印在那里找不到了。
“这个案件真有趣,”他恢复了常态说,“我想右边这幢灰色房子就是门房吧,我准备进去和茉润谈谈,再做点记录。忙完这事我们就可以回去吃午饭了。你们先去马车那儿吧,我一会儿就到。”
大约过了10分钟,我们又都上了马车,赶着车进了若斯小镇。一路上,福尔摩斯把从树林里捡来的石头一直带在身边。
“雷斯垂德,你也许对这东西感兴趣,”他拿起那块石头说,“这就是凶手用的凶器。”
“我怎么看不出来有痕迹?”
“是没有痕迹。”
“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下面的草还活着,说明石头在那里才几天,草上面没有石头拿走后该留下的痕迹。它的样子和伤痕完全吻合,再说并没发现有别的凶器。”
“杀人犯呢?”
“凶手是个高个子的男子,他左撇子,右脚不好使,蹬一双厚底狩猎皮靴,套件灰色披风,抽印度雪茄,并使用雪茄烟嘴,上衣口袋常揣把很钝的小折刀。另外还有别的迹象,但凭这些就足以帮我们查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