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致翻了翻我记录下来的一连串内容不连贯的回忆录,想找个能体现我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非凡智力的例子,但总是找不到一个特别恰当的。因为,一方面,很多案子的侦破,是福尔摩斯巧妙运用他的分析推理法和他独特的调查研究法的结果,但案子本身却往往是平淡无奇、微不足道、没有介绍的价值的;另一方面,也有这种情况,虽然有些曲折离奇的案子他参与了调查,但他在调查过程中起的作用又不是令我极为满意。我曾写过一个叫《血字研究》的案子,后来又写了一个关于“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船失事案,这些都是能让历史学家永远感到惊奇的惊险案例。现在我要讲述的案子,虽然我的朋友在其侦破中没起十分关键的作用,但它的案情却是古怪离奇的,不应该把它漏掉不说。
那是七月里的一个闷热的阴雨天,我们把窗帘放下了一半,福尔摩斯蜷卧在沙发上,反复地看着早上来的一封信。因为我在印度服过兵役,养成了一种怕冷不怕热的习惯,尽管温度计显示气温有华氏九十度,但我没感觉到有什么难过。不过当天的报纸很乏味,议会休会了,好多人都避暑去了。我也希望能离开伦敦,到森林或到南边海域铺满卵石的沙滩上去游玩,但因为手头一直很紧,我不得不把假期往后推迟。而对福尔摩斯来说,乡下或海滨他都不感兴趣。他只喜欢呆在这个五百万人口的城市里,对城里那些悬而未决的案子的每一个小小的传闻或猜疑都特别关心。而对大自然,他却毫无兴趣——除非他要到野外去抓罪犯。
看到福尔摩斯正全神贯注地思考,顾不上说话,我便把那枯燥无味的报纸扔到一旁,靠在椅子上,也陷入了沉思。忽然,福尔摩斯打断了我的思绪。
“你想得不错,华生。”福尔摩斯说道,“用这种方法解决争端,确实很荒唐。”
“太荒唐了!”我大声叫道,猛然惊讶起来,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呢?我坐正身子,疑惑不解地望着他。
“你怎么知道我在想这个,福尔摩斯?”我喊道,“这太让我吃惊了。”
福尔摩斯见我这么迷惑不解,不由放声大笑起来。
“你还记得吗?”他说道,“不久前,我曾为你读过一段爱伦·坡写的故事,他在那个故事中提到了一个善于推理的人,他能够洞察他同伴心里头没有说出来的想法。当时你还认为这纯属作者巧妙的虚构。我说我也能看透别人的心思时,你还怀疑呢。”
“我没说过不相信你呀!”
“你只是没说出来而已,我亲爱的华生。但这一切全通过你的眉宇表露出来了。因此,当我看到你把报纸扔到一边,沉思起来的时候,我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