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一八九五年的时候身体和精神都特别好,这种情况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名气一天比一天大,太多的案子使他忙不过来。我哪怕打个小手势或使个眼神给光临我们寒舍的某些头面人物,便会受到责备,原因是不够谨慎。福尔摩斯像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把工作当成一种乐趣来追求,除了霍尔德尼斯一案外,他很少为自己伟大的功绩而索取高额报酬。他特别讨厌帮助那些有权有钱的人,在这些人面前他显得特别清高,或者说是非常倔强,因为他对这些人的案子不感兴趣,而有时候他常常连着好几个星期为一些普普通通的当事人奔波忙碌,尽职尽责地帮助他们,因为他们的案子离奇古怪,有时还有动人的故事发生。这无疑激发了他的想象力,使他的才智得到了考验和体现。
一八九五年是令人难忘的一年,在这一年中福尔摩斯经办了一系列稀奇古怪的案子。对红衣主教托斯夫突然死亡的著名调查(这项工作是在教皇陛下特别指示下进行的)和抓获那位臭名远扬的养金丝雀的威尔逊(伦敦东区从此又少了个祸害),就是其中的代表作。随后又发生了彼德·卡里船长之死的疑案,也称伍德曼李庄园惨案。如果把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破案记录算全的话,就必须把这桩非同一般的案件加进来。
记得是七月的第一个星期,我朋友经常不回家。一到这时候,我就知道他手头肯定有案子。那几天,有几个长得让人讨厌的野蛮人来访,并不时地问一些有关巴斯尔船长的问题,我马上想到这是福尔摩斯不想让人知道他那令人生畏的身份,而在某处乔装改扮、隐姓埋名地办案。福尔摩斯在伦敦至少有五个不同的住处。在这些住处里,他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身份。他没有透露他正在办理的案子,既然如此,我只能不闻不问。有一天他没有吃早饭就出去了。我刚坐下来吃饭,就看见他头戴礼帽大踏步走进来,腋下夹着的雨伞像一把有倒刺的短矛。
“福尔摩斯!你就这样带着那把破伞在伦敦转悠吗?我的天,我真不敢想象。”我大声叫了起来。
“我一路跑到肉店,然后又跑了回来。”
“肉店?”
“是啊,我亲爱的华生,早餐前锻炼一下身体是非常有益的。现在我的胃口好极了,我敢打赌,你肯定猜不出我今天早上进行了什么样的锻炼。”
“我没有兴趣猜那些无聊的事情。”
他边倒咖啡边笑着悄悄对我说:“要是你刚才在阿拉迪斯肉店的后面,你就会看见一位穿着衬衫的绅士正把雨伞当成武器,疯狂地去戳一只挂在天花板上的死猪。我没费什么劲就把死猪戳穿了,我太高兴了。你难道不想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