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为什流浪汉要把尸体烧毁呢?”
“也可以反问你,那麦克法伦为什要这样做呢?”
“无非是为掩盖证据。”
“也许流浪汉也不愿意别人知道有谋杀案吧。”
“可为什流浪汉不顺手牵羊,拿走些东西呢?”
比强。”他说,“你说这些与案子有多大关系?”
“这完全可以证明这份遗嘱是约纳斯·奥德克在昨天旅途中拟好。个人竟以如此不严谨态度来写份这重要文件。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这说明他根本不重视这份遗嘱,只有根本不想让自己所立遗嘱生效人才能这做。”
“这相当于在同时给自己下张死亡判决书。”雷斯垂德说道。
“哦,你是这样认为吗?”
“你难道不这样想吗?”
“因为那些字据都是无法转让。”
“好吧,福
“可能性很大,不过,还不太清楚这个案子。”
“如果这样件案子都不清楚,还有什比这更清楚,有个年轻人突然得知某个老人要死,他马上可以继承笔财产。他该如何去办呢?他不想告诉任何人,安排借口在晚上去拜见他委托人。等到屋中最后第三者睡着。在单独屋里杀他委托人,把尸体放在木材堆中烧毁,然后离开到旁边旅馆。卧室中和手杖上血迹很少,可能他想这点血也不能留下。凶手希望在毁尸体后,就能掩盖杀害委托人所有迹象,因为那些痕迹迟早会,bao露出来,这不是再明显不过吗?”
“雷斯垂德,感觉你所讲有些太明显,”福尔摩斯说,“你没有想象力,但是,设身处地地想想,你会挑选立遗嘱晚上行凶杀人吗?你难道不认为立遗嘱和杀人两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危险吗?还有,你会选择有人知道你要来,正是这里佣人开门让你进去这样时机吗?最后,你会费尽心机地隐蔽尸体,却把自己手杖留下来作为自己罪行证据吗?雷斯垂德,你肯定会认为这都是不可能。”
“想,福尔摩斯先生,你都应该清楚个罪犯总是心情紧张、慌里慌张,常常做出头脑冷静人完全可以避免错误来,他很有可能不敢再回那屋里去,你还会给另个更符合事实推测吗?”
福尔摩斯说:“可以很容易地给你举出几种推测来。比如,有个可能甚至是非常可能推测,可以把它当礼物送给你,老人让那年轻人看那些昂贵证券,因为窗帘只放下半,个碰巧经过流浪汉通过窗子看到他们,年轻人走,流浪汉进来,看到手杖,便拿起手杖把奥德克先生打死,然后燃掉尸体跑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