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会,等衣服干就走。”女郎说,“水要到傍晚才能消,消才好再经地铁返回。”
“这种天气晾衣服,得等到明天才能干。”
“真?”她说,“那如何是好?”
“附近有家自动洗衣店,去那里烘干就是。”
“可没出门衣服啊!”
“证据?”愕然反问。
“就是说可有什东西能让相信你想同睡觉?”
“已经勃起。”说。
“看眼!”
略迟疑,终归还是脱掉裤子亮相。实在筋疲力尽,无心继续争辩,况且已不久人世。
“不明白。”说,“原因不明白。总觉得现在不该同你睡。”
“是出于道德上原因?还是因为违背你生活伦理?”
“生活伦理。”重复句。这四个字眼很是不同凡响。眼望天花板思索会。
“不,不是,不是那回事。”说,“两码事。可能近乎本能或直感吧。或者同记忆倒流有关。很难解释清楚。其实现在极想同你睡觉,但有某种东西从中作梗,说眼下不到时候。”
女郎胳膊支在枕头上凝视脸。
重黑暗,犹如夜鬼之手企图把拉入暗处。睁开眼睛,双手搓脸。由于时隔好久才洗脸刮须,皮肤紧如鼓面。搓脸简直像在搓别人脸。被蚂蝗叮过地方火辣辣地痛。想必两条蚂蝗没少吸血。
“嗳,”女郎把书放在边,“真不想让人喝精液?”
“现在不想。”
“没那个情绪?”
“嗯。”
歪头想想,但想不出好办法。结果只好由跑去自动洗衣店把她衣服扔进烘干机。走进卫生间,将她湿衣服塞入德意志航空公司塑料袋。然后从剩衣服中挑出橄榄绿短裤和蓝色带扣开领衫穿。鞋穿是茶色皮鞋。这着,剩给宝贵时间几分之便将在自动洗衣店那寒伧电镀椅上毫无价值地消耗掉。时间已指向12点17分。
“唔。”女郎看着说,“可以摸摸?”
“不行。”说,“作为证据总可以吧?”
“也罢,算啦!”
提起裤子。外面传来重型卡车从窗下缓缓驰过声响。
“什时候返回你祖父那里?”试着问。
“不是说谎?”
“这方面是不说谎。”
“真那样想?”
“那样感觉。”
“可有证据?”
“不想同睡觉?”
“现在不想。”
“嫌胖?”
“哪里,”说,“你身子十分诱人。”
“那干吗不想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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