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 > 第十章 为谁写作?

第十章 为谁写作?(3 / 10)

例证放在心上,把只有我才能写出来的作品坚持写下去。

我为了回答这个命题,开始执笔写《寻羊冒险记》。我的基本构想是尽量不让现有的文体变得笨重,不损害“心情的愉悦”(换言之就是不被“纯文学”的装置俘虏),让小说本身变得深刻、厚重起来。为此就必须积极导入故事这个框架。在我看来,这一点非常明确。而如果把故事当作重点,工作起来势必费时耗日,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在“本职”工作之余利用闲暇就能完成了。所以开始写《寻羊冒险记》之前,我卖掉了一直经营的小店,成了一个所谓的职业作家。当时,相比写作,当然还是小店的收入更高,但我仍然横下心来决定牺牲它。因为我想把生活全都集中到小说上,把自己拥有的时间全部用在写小说上。说得稍稍夸张些,就是“破釜沉舟”,无法再走回头路了。

周围的人几乎全体反对:“还是别这样贸然行事呀。”小店的生意大有起色,正逐渐兴隆起来,收入也稳定下来了,此刻转手岂不太可惜了。不如将小店托付给别人经营,自己去写小说,岂不更好?想必大家都不认为我单靠写小说能吃饱饭吧。不过我没有犹豫不决。我一直有一种脾气:“做一件事,倘若不全力以赴、一拼到底,便心情不爽。”性格使然,大概没法“把小店随便托付给别人”。这是人生的紧要关头,得当机立断、痛下决心。哪怕一次也行,总之我想拼尽全力试试写小说,如果不成功,那也没办法,从头再来不就行了。我卖掉了小店,为了能全神贯注地写作长篇小说,搬出东京的住所,远远离开都市,过起了早睡早起的生活。又为了维持体力坚持每天跑步。就这样,我毅然决然地彻底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或许就是从那时开始,我不得不清晰地意识到读者的存在了。不过那具体是怎样的读者,我却没有多想,因为也没有冥思苦想的必要。那时候我正三十出头,不管怎么想,看我写的东西的不外乎同龄人,要不就是更年轻的一代,也就是“年轻男女们”。当时的我是一个“新进青年作家”(用这样的词叫人有点难为情),支持我作品的显然是年轻一代的读者。至于他们是怎样的人、心里在想些什么,我无须去冥思苦想。身为作者的我与读者理所当然般合而为一。回首当日,那段时期大概是我这个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蜜月期”吧。

《寻羊冒险记》由于种种原因,受到了刊载的杂志《**像》编辑部相当的冷遇(我记得是这样),但幸运的是得到了众多读者的支持,评价也很高,书远比预想中畅销。换句话说,我作为职业作家,算是顺利地迈出了第一步,并且有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