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也会有这样的意见吧。”尽管受到如此评价,倒也没有心生反感,更没有怒火中烧。此人与我对所谓“文学”的理解,应该从一开始就截然不同。一部小说思想上如何啦,社会作用如何啦,是先锋还是后卫啦,是否属于纯文学啦,这种问题我压根儿就没考虑过。我是从类似“只要写起来开心不就得了嘛”的姿态开始写作的,彼此从根源上就产生了分歧。《且听风吟》里,虚构了一位叫德雷克·哈特费尔德的作家,他有一部题为《心情愉悦有何不好》的小说,那正是当时盘踞在我大脑正中央的想法。心情愉悦有何不好?
如今想想,那真是一个单纯或者说十分粗,bao的想法,不过当时我还很年轻(三十岁刚出头),再加上刚刚经历过学生运动的浪潮,因为这样一种时代背景,反抗精神不免有些旺盛,因此还维持着那种堪称“反命题”式的责无旁贷的姿态,喜欢顶撞权威、反抗权势。尽管不无狂妄自大、稚气十足之处,但回首往事,我觉得从结果来看却是好事。
这样的姿态徐徐呈现出变化,是始于写《寻羊冒险记》(一九八二年)的时候。我心中也大致明白,就这么一成不变地死守着“心情愉悦有何不好”的写法,作为职业作家只怕终将钻进死胡同。就算读者眼下把这种小说风格视为“崭新的东西”,表示理解和喜欢,但如果叫人家整天读一模一样的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感到腻烦。“哟,又是这玩意儿。”注定会变成这种状态。当然,连身为作者的我也会感到腻烦的。
况且我并不是想写这种风格的小说才写的,只是还不具备足够的写作技巧去正面叫板和挑战长篇小说,姑且只能采取这种类似“装腔作势”的写法,才写这种类型的东西。碰巧这种“装腔作势”显得新奇又新鲜而已。可是对我来说,既然好不容易当上了小说家,当然想写写更深刻大气一点的小说。虽说是“更深刻大气”,但并不等于那种在文艺上毕恭毕敬的小说、那种显而易见属于主流的文学。我想写那种写起来让自己心情舒畅,同时又具有正面突破能力的小说。不单是把内心的意象零碎而生动地化为文字,还要把灵感和意识更加综合、更加立体地升华为文章——我渐渐开始这样想。
在那前一年,我读了村上龙的长篇小说《寄物柜里的婴孩》,十分佩服:“写得真好!”然而那是只有村上龙才能写出来的作品。我还读过中上健次的几部长篇小说,也深感佩服。可那也是唯独中上先生才能写出来的东西。每一部都和我想写的不一样。理所当然,我只能自己去开拓独特的道路。只能将这些先行登台的作品中蕴含的力量作为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