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痴痴傻傻,连自己名字都不知道人。
到最后,曾经厉擎,终于还是变回他最厌恶人格……那个最初,真正他。
那个十五岁时,心智未开,被欺辱和虐待长大,还不知道世界即将向他打开,广袤宇宙舞台正静候他登临人类少年。
命运让他经历切,登临王座,也要叫他再次回到最初起点。
……他又成为他。
就这个人直流浪。
他没有名字、没有来历、没有身份、没有朋友,只有挂在胸口那颗心,是他唯珍视东西。
他为保护这颗心,吃无数苦头:他徒步穿越漫漫黄沙,躲避马匪劫掠;他从星盗枪口下侥幸逃生,就算被光束枪打穿手腕,都不肯松开自己手指;他在贡多人飞船里整整饿半个月,他在某颗星球上只能啜饮降落雨水。他去过宇宙中最凶险无人之地,也曾到访过朵爆炸星云。
他用自己双脚,在宇宙间流放自己。
而他甚至不知道,这是场由他自己施与终极流放。
己胸口仰头望他样子,他喜欢看他攀着自己脖颈、凑在他耳边说话样子,他喜欢看他像是生气样睁大眼睛朝他瞪眼样子,他喜欢他对他笑、对他哭、和他说话,他说出每个字,他都喜欢到想哭。
他不知道……这种感觉,叫作“爱”。
是爱让他绝望而幸福,痛苦而喜悦。
是悔恨,是过错,是遗憾,也是怅然。
他们相遇在,最不该相遇时间。
作者有话说:
下章这个世界就结束啦
……前尘往事,旧日风云,他早已通通忘却。
他不会再记得,自己曾经统御过寰宇群星,也不会记得,他曾经亲手铸造过怎样个让全人类史书都铭记传奇。
他再也不会是虚假、强撑、被建构任何人。
他也不用再当任何人神明、任何人期许、任何人依靠。不用再去当个没有私欲和个人感情标志,不用再将自己当成台机器。
他只是他。
他来得太迟,也太晚。
若他们能再早些遇见,早在切尚未发生时候,他们之间就不会有那多猜忌和怀疑,也就不会走向这样终点。
明明他们……是如此相似两个灵魂。
命运早已注定,他们会陷入这场无望爱恋。
他在宇宙中路找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