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要求作出解释。既没有斥责,也没有请再考虑下他感受。只是缓缓地,像水滴样给留下最后句话:
“他永远不会像样爱你。”
然后他站起来,拿着那台打字机,带着它起走向空荡荡远处。他背影越来越远,在路边模糊浑浊灯光下,似乎强忍着没有把打字机狠狠摔到地上。
呆呆地注视着他,看着他从广场上离开,直到他身影被秋日薄暮吞噬。很希望自己能因为他离去大哭场,为这场如此仓促又如此悲伤告别感到痛心,责备自己亲手葬送们美好未来和人生规划。但是没有。没有流滴眼泪,也没有哪怕丁点儿自责。他身影刚刚消失,就从石凳上站起来走,就此永远抛弃生活街区、故人和小小世界。那里留存着所有过去,而即将开始段新人生,段以为会是光明大道人生。对当时来说,没有比投入拉米罗怀抱更美好事。
跟拉米罗在起,接触到另种生活方式,学会离开母亲跟个男人生活在起,而且有个用人,也学会在任何时候都尽力满足他,生活唯目就是让他感到幸福。同时,也认识另个马德里,那些充满小资情调地方,时尚会所、剧院影院、饭店和夜生活场所。们在内格雷斯科、荷纳尔和巴卡尼克等酒吧喝鸡尾酒,在皇家影院观看电影首映礼,边欣赏管弦乐队现场演奏,边观看大屏幕上玛丽•碧克複[4]表演。拉米罗往嘴里塞糖果,而则用双唇轻吻他指尖,快乐得要被爱融化。们在冯达尔巴剧院看卡门•阿玛雅[5]在马拉维亚剧场看里克尔•梅耶尔[6]在玫瑰谷欣赏弗拉明戈,在冰宫夜总会流连忘返。总之,这是个嘈杂而沸腾马德里。在这个世界,拉米罗和每天都醉生梦死,生活中似乎没有昨天也没有明天。好像们必须每时每刻享受整个世界,不然下秒钟就不会来临。
拉米罗到底有什魅力?他凭什在相识不到两星期就彻底改变生活?直到今天,这多年以后,仍可以闭着眼睛重演他勾引每幕,也相信就算重来百次,仍会百次地像当年那样情不自禁地坠入爱河。拉米罗英俊逼人外表,玩世不恭姿态,让他魅力无可抵挡:那向后梳得整整齐齐栗色短发,那散发着男子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挺拔身躯,还有无时无刻不在乐观和自信。
他诙谐而感性,完全不受当时辛辣刻薄政治环境影响,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离尘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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