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午,鲍勃光鲜工作背后面就会呈现。早上八点半,他已经起来擦铜器。他还要给雅座区里壁炉换上新火,但是得等中午十点开门营业时候,才会扔根火柴进去把它点着。干这些活时候,他会脱掉外衣,解下领结,卷起衬衫袖子,穿上不知道什时候从哪儿弄来旧工装裤。艾拉(准确地)称他为“景”。
不过,每天这个时间,他不怎跟艾拉搭话,而是沉浸在自己世界里,边擦,边哼着小曲儿,抚慰自己心灵,中间还不时地吹吹口哨,心照不宣地逗逗狗。
午夜钟声酒馆里有条狗,是老板娘养,名叫吉姆。它昂首阔步地跑来跑去,棕色眼睛里有种贵族式冷漠。“好,你想要什?”每隔五分钟,艾拉就会问它句,但它显然什都不想要。就算想要,它也不会问她。奇怪是,尽管它对艾拉无热情,冷若冰霜,但也不至于讨厌她。当然,本来也没这个必要。整个上午,她而再再而三地自讨没趣,对它喜爱得很。
十点,午夜钟声酒馆开门。鲍勃重新换上体面衣服,穿上白色外套,有几个顾客走进来。开始生意很冷清,直到十二点半,酒馆里坐满清醒持重顾客,方才热闹起来。火腿三明治、牛肉三明治、竹芋饼干和奶酪、沙丁鱼或龙虾配吐司——不停地有人点这些食物来充饥,不过多数都在吧台进行,没鲍勃什事。这时候,吉姆已经不耐烦,它几乎把身子贴在地上,挨个把每个人闻遍(气味显然不太宜人),然后便跑开去,有时能得到块饼干,用狗方式吃掉——也就是说,它先再把饼干几乎扔出去,重新用嘴叼住,咬上口,然后就垂头丧气地把鼻子埋在碎饼干渣里。有顾客请鲍勃喝酒,可他还记得昨天事,便忍住。转角大众区有穿条绒衣服人,边用品脱玻璃杯喝着啤酒,吃着厚片面包和奶酪,边吵吵嚷嚷——都蠢得不能再蠢。到三点,该关门,不需要大声驱赶,大家就都散。
于是他跑上楼,换上干净亚麻衬衣和最好衣服,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因为今天是星期四,是他休息日,他整个下午加晚上都不用上班,可以做自己想做事。
这是个晴朗冬日,他决定先去摄政公园自在会儿。这也符合他已经基本固定休息日安排:去摄政公园走走,去西区喝杯茶,去国会大厦或者广场转圈,去里昂街角餐厅吃晚餐,然后散步回家。
艾拉永远想不到鲍勃在星期四下午都做些什。她怀疑他去寻求刺激。像她这样毫无野心而又乐于交际人,难以理解他会独享这段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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