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黎咬着唇瓣问:“你就是觉得好看所以喜欢?”
宋即墨说:“当然不是,外貌只是其中部分,你很有能力,性格也很好,善良,有耐心,情绪稳定,乖到不行,没见过你这乖人,这些加起来还不够让喜欢上你吗?”
最开始宋即墨对应黎没太上心,说不好听点,顶多就是感兴趣,起初他甚至认为应黎是只漂亮花瓶,他只是想要把这只花瓶和其他花瓶样收藏进橱柜里,占有大过于喜欢。
直到演唱会上袭红衣艳红似火,应黎束着把细腰,轻而易举就占据视觉中心,金黄色灯光打在他身上,火红和赤金碰撞出种奢靡到极致美,袖子都化成翩翩起舞蝴蝶在给他伴舞,分明看不见他眼睛也看不见他脸却让人觉得他是那样美。
应黎弹琴指法凌厉,大开大合,每次拨动琴弦都是灵魂在与之融合,私底下乖软腼腆人在舞台上是那样张扬自信,不是装腔作势,而是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气势,很有反差感。
。”
之前边桥也问过应黎同样问题,应黎当时回答是他还没想过,现在可以明确地说:“男生。”
“猜果然没错。”宋即墨笑容满面,“你确实给很多惊喜,黎黎,越来越喜欢你。”
而后宋即墨说起想跟他谈恋爱时候,应黎眼睛都瞪大,只瞬又恢复平静,理智且认真地问他:“们才认识不到个月,你都不解就说喜欢,你喜欢什呢?”
他就用那双晶莹剔透眸子看着宋即墨,充满好奇,似乎只是单纯想知道宋即墨喜欢他什。
三个月新鲜感已经过去三分之,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对应黎兴趣不仅没有丝毫减退,反而越来越浓,浓到已经化不开。
应黎说:“没你说那好……”
“怎没有,你都快把迷得团团转,是相处过所有人里最好人。”宋即墨凝视着他眼睛,“黎黎,跟谈恋爱好吗?”
应黎脸颊点点红起来,害羞样子勾人而不自知,宋即墨怜爱地想抬手摸他头发,应
“个月时间还不够吗?喜欢上个人往往就是瞬间事。”宋即墨说,“谈外貌你可能会认为肤浅,但不得不承认你外貌首先吸引到,你很漂亮。”
漂亮得就像是橱窗里最精致昂贵瓷娃娃,只是远远望上眼就能深深吸引住他眼球,让人倾家荡产都想要把他买回家。
“见钟情,你可以这理解。”
应黎微不可查地皱下眉,想起第次见面时宋即墨说他身上很香,也不是反感,但联想起来就会觉得奇怪。
宋即墨:“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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