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建安十年(205)被曹操表封为陵树亭侯,食邑三百户,这次增邑四百户,转为中军师。
在封赏功臣同时,曹操还表达对于死难将士缅怀之情,特地下令免除死难将士遗孤徭役赋税,并把自己封地租税收入,分给他们以及众将、属官和入伍较早士兵。令文说:
昔赵奢、窦婴之为将也,受赐千金,朝散之,故能济成大功,永世流声。吾读其文,未尝不慕其为人也。与诸将士大夫共从戎事,幸赖贤人不爱其谋,群士不遗其力,是以夷险平乱,而吾得窃大赏,户邑三万。追思赵、窦散金之义,今分所受租与诸将掾属及故戍于陈、蔡者,庶以畴答众劳,不擅大惠也。宜差死事之孤,以租谷及之。若年殷用足,租奉毕入,将大与众人悉共飨之。
赵奢为战国时赵国名将,因大破秦军,赵惠文王封他为马服君,并给予赏赐,他将赏赐全部分给部下。窦婴为汉景帝时大将,因平定吴、楚等七国之乱,得到赏金千斤,他将赏金放在廊檐下,让部下自取。曹操表示要向他们学习,将自己三万户封邑内所收到租税分给大家,共同享用。对死亡将士遗孤,要评定等级,分给租谷。在这之前,建安七年(202)正月,曹操在《军谯令》中说:
其举义兵以来,将士绝无后者,求其亲戚以后之,授土田,官给耕牛,置学师以教之。为存者立庙,使祀其先人。魂而有灵,吾百年之后何恨哉!
在这之后,建安十四年(209)七月,曹操又在《存恤吏士家室令》中说:
自顷以来,军数征行,或遇疫气,吏士死亡不归,家室怨旷,百姓流离,而仁者岂乐之哉?不得已也。其令死者家无基业不能自存者,县官勿绝廪,长吏存恤抚循,以称吾意。
都对死亡将士及其家属表达悯念之情,甚至对因年纪轻战死沙场而“绝无后者”情况也做妥善安排。这些措施,不仅体现曹操人道主义精神,对激励生者、鼓舞士气尤其有着不可低估作用,这是曹操采取这些措施根本目所在,其作用同直接进行奖励封赏是致。
除将自己封邑内租税分给大家外,平常攻城拔邑所缴获美丽之物,曹操也用来赏赐给有功之臣,四方贡献来财物,也常与大家共同分享。当然,曹操并不搞平均主义,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望施,则分毫不给。建安八年(203),曹操在《论吏士行能令》中说:“未闻无能之人,不斗之士,并受禄赏,而可以立功兴国者也。故明君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表示定要以有无功劳作为给予爵禄和奖赏标准,决不任用没有功劳臣属,不奖赏不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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