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逐步得到解决,统治者对屯田已经不如最初那重视。由于豪强地主势力发展,部分屯田逐渐被侵占,部分屯田农民重新变成豪强地主佃客。屯田剥削量越来越高,后来竟发展到用官牛者,要将收成百分之八十交给z.府,使用自己耕牛,也须将收成百分之七十交给z.府。屯田农民生产积极性日益低落,大批逃亡事件不断发生,不少人流入世家大族庄园内,有些人则被屯田官驱使去从事其他劳役或经商牟利,使屯田逐渐荒废。屯田制受到如此破坏,它自然不可能再给国家带来多少好处。于是,执政司马昭在魏元帝咸熙元年(264)下令废除民屯制度,将屯田官转为郡县长官。晋武帝泰始二年(266),司马炎又重申前令,“罢农官为郡县”。风行时屯田制度,至此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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