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得是什时候,曾经听过母亲念叨事情。半夜三点,忽然醒过来,去上厕所时透过走廊看见起居室还亮着灯。声音传过来,姐姐又在帮妈妈拔白头发。“好痛,刚才这根绝对不是白头发吧。”“算是杂色啦。”或许是睡意还没有退去,暖色灯光看起来朦朦胧胧。
下意识地竖起耳朵捕捉妈妈声音,最后清晰地听见句:“对不起啊。”
“对不起啊,明里学习给你添负担。”
脚指甲又长长。大拇指上剃过毛又冒出来。为什怎剪、怎剃都还是会再长出来?真是烦透。
“没办法嘛。”姐姐嘟哝着,“明里就是什都不会啊。”
故意走进起居室。走廊昏暗灯光仿佛幻觉般,眼前忽然明亮起来,电视、妈妈买绿植、矮茶几上杯子形状忽然都变得清晰。姐姐低下头。妈妈不以为然地对说:“把洗衣服拿进去。”
无视她话。快步向前,抽出张纸巾,接着从柜子最下方抽屉里拿出指甲刀。剪下,咔嚓声。脚指甲是方形,剪起来很困难,总会不小心剪到嵌在脚指甲里肉。妈妈好像又说什。将指甲刀前端剜出甲床,又继续剪。脚指甲乱飞也不管。全部剪好后,觉得脚趾上毛也很碍眼,这才发现镊子在姐姐手里。
“给用用!”对姐姐说。姐姐欲言又止,直接夺过她手里银色镊子,不顾妈妈“喂”声,便拔起毛。又短又黑体毛尖尖上还沾体液,太糟糕。为什要无止境地应付这些又剪又拔却还是会再长出来东西?真是搞不懂。总是这样。大多数事情,都是这样。
重复着这种前进三步后退两步生活,不算轻松地进入高中,然后和偶像重逢。偶像是会发光人。他年幼时就进入演艺圈,二十年来不断将自己置于高压之下,想那是他独有光芒。“周围都是成年人啊,必须随时察言观色,有段时间也常常钻牛角尖,明明是其他人擅作主张地把拉进什演艺圈。但记得是十八岁时候吧,第次作为偶像登上舞台,周围喷涌着镭射彩条,欢呼声几乎把会场掀翻,心忽然静下来。想在这里留下让观众难以忘记瞬间。”偶像曾经这样说过,当时就确定,他已经成为发光体。
耀眼他,偶尔也会流露出普通人面。他习惯用武断语气说话,常常招来误解。他嘴角上翘只是为表示亲切。他真正开心时候,舌头会顶在脸颊内侧尽力憋笑。他明明在访谈节目里能自信洋溢地聊天,在娱乐综艺里却副寡言样子,眼神飘忽不定。有次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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