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奈地叹气,她的固执他领教过,她喜欢的话,就随她去吧。
而且,比之黑咖与冷冰冰的土司,他的胃,似乎更喜欢香浓的热豆浆与温热柔软的小笼包……
晃了晃神,傅西洲起身,朝会议室走去。
凌天日化这些年来一直墨守成规,旗下产品主要是洗浴与护肤类,傅西洲野心勃勃,已不满足于此,他计划推出香氛系列,这个提案已经被傅凌天通过了。他打算在原有团队里,组建出一支新团队,从原料成分到包装设计到广告策划的相关人员,都要最专业最精华的。
今天的这个会议,便是为此。他走进会议室时,各部门人都到齐了,他坐下,扫视一圈,视线落在设计部那一排时,忽然愣住,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人群中,有人也正朝他望过来,视线相触,她似乎微微笑了一下,很快,又转开了视线。傅西洲也很快移开了视线,开始主持会议。
,厨具成了摆设,冰箱用来放纯净水与啤酒,并没有黄豆包子之类的东西,昨天她也没有机会去超市购物。
阮阮眨眨眼:“从你爷爷家的厨房拿的。”
原来如此!难怪昨晚上她在厨房里磨磨蹭蹭的,原来是泡黄豆去了。也难怪她临睡前问他几点起床,她要算好时间,先他起来,为他准备早餐。
他抬腕看了下手表,才七点半,估计她大学四年也没起来这么早过。她还穿着睡衣,头发微乱地散在肩头,大概是睡眠不足,眼周有淡淡的青,她皮肤白,便显得格外打眼。
他夹过一只蟹黄包,低头咬了口,说:“早餐我都在公司吃,秘书会准备好咖啡与土司,你不用特意赶早做。”
会议很短,二十
她立即皱眉:“天呐,十二,那种黑乎乎又苦又涩的饮料,你也爱喝?还有土司!是冷的,伤胃。”
他还没接腔,她又说:“早餐可是很重要的,不能马虎!以后我做给你吃,明天我们吃小米粥好不好?你喜欢吃包子还是饺子,或者煎蛋?还是喜欢吃面?以前在暮云的时候,你似乎很喜欢吃青菜鸡蛋面哦!”
他其实对食物不挑剔,十八岁高中毕业,被傅凌天送去美国留学,同宿舍的华人对土豆、汉堡、可乐痛恨至极,他却两三天就习惯了。并不是喜欢,只是当你无法拒绝的时候,唯有接受。这个道理,他从小就懂。当年在暮云古镇,风妈妈每天早上都会帮他们三个做好早餐才去开工,因为风声与阮阮爱吃面,因此早餐大多时候都是青菜鸡蛋面,他不怎么爱吃面,但风妈妈手艺好,又是寄人篱下,他自然不会挑三拣四。
“你真的不用……”
阮阮打断他:“你别担心我会睡眠不够,我现在无所事事的,你上班后我还可以睡个回笼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