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欧洲国家,这是因为近代国家模式雏形起始于此。在这些文献中,国家建构路径体现为权力自下而上、由分散到集中趋势(Anderson1974;Finer1997)。即使是高度绝对主义国家(如法国),如蒂利(Tilly1986)所分析那样,也经历由分散、各自为政地方性权力逐渐集权于王室漫长过程。然而,古代中国国家建构,自秦汉至唐宋,在权力集中和组织架构上已经高度发达。与欧洲近代国家相比,中国国家制度设施尤其体现在对“人”管制上,而乡里制度即是国家赖以汲取资源基层社会组织形式。赋税劳役募兵之举自先秦以来业已建立,也就是说,皇权汲取资源能力早已贯彻于基层社会。
进步问题是,在这些赋税劳役方面资源动员制度之外,乡村社会内部组织和治理是如何运行?与官方乡里组织和乡吏是什关系?从这些方面来看,有关帝国基层控制制度和实践仍有进步讨论空间。
钱穆先生(2001)谈及中国历代制度时说,政治应该从人事与制度两个方面来讲。从制度上,代皇帝执政地方*员有教化、治安等职责。依此观之,可以想象国家控制随官吏足迹而深入乡村。但这些“硬性”制度和职位实际运行状况是怎样呢?历史上基层社会行政区划(乡、里等)多有变化,但拘于史料,具体人员来源并不明朗,对其动机、行为和非正式运作等方面,史家知之则更少——至少在近代以前大致如此。可以确定是,基层行政体制及其相关职位性质经历个不断演变过程。例如,梁方仲(2008)关于明代“粮长”制度研究表明,“粮长”角色起初由纳粮大户充任,多有民间统领色彩。但随着时间推移,粮长沦为吏役,直至被废除。再如,乡里制度中“三老”等职位是如何产生?各种乡吏从何而来,代表谁利益?鲁西奇著作中细致讨论各种乡里制度,如关于秦汉“里父老”考证(pp.189—194)。官方文本史料通常从国家视角来审视当事人(如赋税户、人丁),而他们背后社会关系和地权配置信息细节往往缺失。这本著作也因此更多地着眼于对制度史料细致考证和审视,但“人事”面因史料所限而有所不及。
与此相关是,们对中国历史,尤其是对中国近古以前历史认识,主要依赖考古发现文物史料。可以推测其中大多是官方文本记载,或者说带有官方眼光、有关正式制度记载。例如,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记“盗马爰书”,据作者解读应当是上报给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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