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过程—事件分析”到“追根溯源事件社会学”
应星<注:"应星,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研究领域涉及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社会运动、g,m社会学、教育社会学。">
【摘要】2000年,中国社会学界曾就“过程—事件分析”与“结构—制度分析”发生过场学术争论。作者将“过程—事件分析”引入关于中国**党g,m历史社会学研究并加以发展,提出“追根溯源事件社会学”分析策略。这种策略强化“事件”在社会学研究中理论意义,强调带着结构性问题关怀进入事件史研究,通过微观比较分析来厘清事件根源、流变与分叉,结合概念史来展开事件史研究,将具有文明和制度担纲者意义身份群体及社会行动者作为分析重要入手点,并将空间视角纳入事件史分析。作者还分析“追根溯源事件社会学”与西方既有事件社会学、微观比较分析及谱系学传统关联。
在西方学术脉络中,“国家—社会”范式原型可以追溯到洛克与黑格尔论争,到20世纪70年代后得到进步复兴(邓正来、亚历山大2002)。这种范式对海外中国研究也产生重要影响,比如戴慕珍就用该范式对毛**时代农村社会进行分析(Oi1989)。相较长期流行集权主义范式而言,这种分析给人耳目新感觉。20世纪90年代,“国家—社会”范式被引入国内学界后,对社会学、政治学和历史学等学科产生广泛影响。不过,国内学者在对这范式反思中逐渐有自己理解。2000年,孙立平首次提出“过程—事件分析”研究方法。他之所以提出这种方法,主要是针对学界以往对“国家—社会”范式机械运用,强调要把国家和社会关系当作种动态实践过程去把握,要在事件性过程中去挖掘“社会隐秘”,要洞察中国社会尤其是乡村社会那种复杂而微妙运作逻辑和机制,要揭示权力非正式面向、微小实践面向。作为研究对象“事件”是指与日常生活状态不同种突变状态、种“爆炸”;而作为分析策略“过程”是指研究者要着力于事件细节展示,把研究对象转化为种故事文本(孙立平2000)。应该承认,“过程—事件分析”在学理上论证并不充分、严谨,具有某种印象派风格。无论是文中所说“社会隐秘”,还是对布迪厄等西方社会理论理解,都存在些可议之处(参见谢立中2010,239—288)。此外,该文对历史社会学在事件分析上已有学术积累也借鉴不足。然而,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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