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有房子才能有老婆,有房子就会有老婆,然后问房东太太要钱。房东太太也同意他观点和决定,她愿意给钱,但她不愿意那个由她出钱新房子里可能会住进她前夫。可惜她控制能力鞭长莫及,这件事情于是就僵持着。更因为夏天时盛明告诉她,家乡人对她评价并不好,盛明不愿意多说具体流言是什。这也是房东太太对出钱买房很犹豫原因之。她并不怕出钱,但害怕即使出钱,也得不到个好评价。她觉得不公平。只要想到前夫,房东太太就能迅速切换回个“叹十声”旧中国女性面貌,但她并没有任何难过意思。她直记得,前夫喝点酒就拿着铁棍揍她到额头开花往事,这些大儿子都亲眼看到过,但因为她出走,大儿子恨他。她直以为前夫讨厌她。可是她到伦敦以后,前夫却找道士在家里摆个阵,表示邀请她回家,这是盛明去她老家田野调查后告诉她。房东太太问盛明:“那他摆个什阵啦?”盛明也不懂这种事,只就眼前看到场景回答:“就是……两个热水瓶,当中放几个橘子。”房东太太听完后笑个半死,说前夫是“神经病”。她显然为自己命运突变而感到骄傲。她还问盛明,那个邀请老婆回家摆阵有没有照片看看。盛明说,啊呀忘记拍。盛明发现,每次谈到前夫,房东太太都看起来很高兴。盛明也由此知道,女人说男人是“神经病”,有时可能是因为心情好。房东太太为此还特地对盛明补充些生活细节,说“吓弟(阿弟)你可以用在写书里”。房东太太说,她刚从福建出来时候,是在北京转机,当天就被同乡偷千英镑。她知道是谁,但是没法启齿。因为她已经出发于半路,她根本不想回家,回家她就只能摘摘枇杷,个月赚四百块钱,前夫还要揍她。为离开前夫,她跟亲戚借二十八万。那年她二十九岁。她甚至觉得,那场偷窃本来就是个圈套。但这事她没对任何人说过,她说后来自己住在桥下当流浪汉时候,都没有在北京那晚那绝望。盛明在他们家住到第二年时才发现,其实房东和太太都很清楚自己在他学术生命中所扮演角色。他们知道他想听什,但有时他们故意不配合。这点和其他受访者很不样。而这种洞察力,也令这对移民夫妇在伦敦餐饮帮中脱颖而出。譬如十多年来他们直生活在四区,没有离开伦敦市区去曼城或者爱丁堡。这是他们夫妇引以为傲生活品质。很多当初起做事夫妇,十年来眼睁睁地越搬越远,即使回国时,这些人都坚称自己有身份且住在伦敦。
有天晚上,北京时间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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