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A先生住所,想采访他。
报上电视台名字,只开个头,之前还很和气A先生骤然变脸。“不,完全不想再提。就这样吧。”
大门砰声关上。大吃惊,再次敲门,希望对方至少能收下名片。可他根本不理睬。无意责怪A先生,可他为何如此固执?
除目击证词,还有个证据——警方从久间马自达邦戈中发现O型血血迹。警方扣押车辆后,在车内喷洒过鲁米诺试剂,当时没有出现血液反应。不可思议是,年之后,他们
《侦查报告书》写道,A先生录口供两天前,侦查人员去久间家,解到他马自达邦戈车身上没有条纹。这个侦查人员就是日后给A先生录口供人。
如此来,根本就难以分清目击证词到底是A先生纯粹记忆,还是侦查人员诱导提问后得出结果。
证词旦出现这种情况,就不再是车身条纹问题,而变成侦查人员事先知道嫌疑人车子品牌和车型,诱导A先生得到目击口供。这与上诉审理判决书中“根据某某某(A先生)目击证词……锁定辆深蓝色马自达邦戈”说法矛盾。
上述证词不由得让人想起“足利事件”中,警方让菅家看着渡良濑川现场足迹照片画鞋底图事。
自己也做验证目击证词实验。
坐在与A先生同类型车子驾驶座上,按照照片里角度回头看,发现要识别对面车道上车子后轮,只转动眼珠或扭动脖子根本不行,司机得摇下车窗,大幅度扭动上半身与头部。可这做实在太别扭,而且人还在开车,十分危险。
拿着五十米卷尺来到S弯道现场仔细测量,以护栏与弯道反光镜为基准,找出目击车辆停车位置与目击角度。然后利用手上详细数据、地图与卫星照片,做出CG动画,再现目击情况。
动画以目击者驾驶车子视角制作。绿意环绕S弯道上,司机以证词中二十五公里时速下山,离右手边停着辆深蓝色商旅车越来越近。在“不顾危险只回头看秒”设定下,司机从车窗探出身子扭头往后看。这样真能看清商旅车细节,以及旁边站立之人服装与发型吗?
对外播放前,请些人看这个CG动画,别说看清细节,观看者连什状况都搞不清楚。为让观看者说清双胎后轮、后车窗贴膜、车身条纹等细节,多次回放影像,可他们还是很难看清。最后,只好暂停画面,在细节处标记上颜色,并且加上闪烁提示。
总之,仅凭瞬间回首,是不可能看清那多细节。这简直是谜团丛生目击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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