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才说,若是日本司法人员,绝对不想与它有任何瓜葛。
森大臣应该只是按照z.府办公常规流程签署《死刑执行命令书》。但按照《日本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七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死刑执行命令要在法院判决后六个月内完成。
同时间,菅家DNA型再鉴定事正闹得沸反盈天,如果森大臣知道当初菅家DNA型鉴定和“饭塚事件”鉴定是用同种方法、由同技术官实施,他还能如此果决地签署文件吗?
简直糟糕透顶。
担心再这下去,本田鉴定会成为张废纸,“1824”型也要没入黑暗。自从得知检方意见书内容,便坐立不安。
8法,连鉴定人也是同批人。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即关于“足利事件”有望实施DNA型再鉴定新闻播出十几天后,接到位资深记者电话。电话那头人语气沉重地告诉:“你直关注久间三千年,今天被执行死刑……”
瞬时觉得天旋地转,双脚像被钉死般无法动弹。
“足利事件”再鉴定结果出炉、人们对MCT118法产生怀疑,是在久间三千年被执行死刑六个月之后。
为何不能等到菅家DNA型再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行刑呢?
经过整理,推论如下:
①从小真实衬衣试样上鉴定凶手DN
法务大臣森英介是在行刑四天前下达死刑命令。行刑后,森大臣在记者见面会上做出说明:“出于残忍动机,被告犯下杀人罪,对被害人及其亲属而言,罪大恶极。鉴于以上事实,慎重研究后下令执行死刑。”
案件发生在九九二年二月,人们在深山中发现两个七岁女孩尸体,两年后,福冈县警方逮捕五十六岁久间三千年。现场采集血液通过DNA型鉴定,证实与久间致。
实施鉴定正是科警研主任研究官S女士与K技术官。鉴定手法是凝胶与123bpladderMarker组合电泳法,与“足利事件”鉴定方式相同。
久间坚持否认自己与案件有关,可法院依然下达死刑判决。高等法院判决书中对DNA型鉴定事如此写道:“依据最高法院判例,MCT118法DNA型鉴定结果在定条件下具有证据效力。”所谓最高法院判例,就是“足利事件”中“最高法院平成十二年七月十七日决定”。
也就是说,旦在“足利事件”再审中承认科警研错误,便意味着最高法院判例被推翻,“饭塚事件”很可能被曝光在大众面前,成为动摇日本死刑制度及司法系统大事件。届时法务省恐怕会陷入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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