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数天之前,检方开始项令人匪夷所思调查,要鉴定当时侦查人员DNA型。
这做主要原因是“污染”。
他们认为,鉴定用试样可能被污染。本案中,被害人小真实衬衣只要被第三人接触过,就有可能附着非涉案人员DNA。
检方想要确认这次再鉴定从衬衣中检测出DNA型究竟是不是凶手。他们不遗余力地验证这种可能性,恰恰说明DNA型不致结果对他们是大打击。
令人意想不到是,这次侦查人员DNA型鉴定中,名侦查队长DNA型与另起案件凶手DNA型完全致。简直是栃木县警察局噩梦!
据《日本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三十五条第六项规定,此鉴定不可作为无罪证据”,并将份共计十二页意见书递交法院。
曾被多次委托实施DNA型鉴定本田教授居然被检方认为“整体缺乏可信度”,真是荒唐。
他们如此拼命反击,大概是因为科警研MCT118法鉴定旦推翻,之前将其作为证据其他案件就有翻案可能。
“18-24”——目不转睛地看着鉴定书上这个数字组合。这是与“18-24”初次相遇,可当时并未意识到这组数字有多重要。
同时间,检察厅联系松田女士。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栃木县今市市(今日光市),个七岁女孩被诱拐,遗体在茨城县被发现。这就是“吉田有希事件”。
从遗体身上发现男性DNA型被认为极有可能来自凶手。可此次对“足利事件”侦查人员DNA型鉴定却发现,名侦查队长DNA型与之致。
引起这场误会就是“污染”。小有希尸体被发现后,这位侦查队长赶到茨城县警察局,发火时将唾液喷到遗体上。之后鉴定人员提取唾液DNA,将其视为“凶手DNA”。
得知这出闹剧后,立即明白为什检方要给松田女士寄那封信。
他们想调查“污染源”,鉴定被害人家属DNA型。检方与科
“时隔十七八年,他们给来信。他们到底要干什?”菅家被捕后再无音讯检察厅突然出现,让松田女士十分诧异。
东京高等检察厅检察官来信内容如下:
是平成二年令千金遇害案负责人。您可能已经从报道中获知,作为程序环,法院实施DNA型再鉴定,得出作为有罪证据DNA型与服刑人菅谷DNA型不致结论。敝人希望能当面向您说明此程序进度,特写信叨扰。
他居然把菅家名字写成“菅谷”!
不过对于检方请出家属做法,其实早有察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