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莉不见得爱他,他也不见得爱莫莉,即便想要培养出类似朋友亲人之类感情,也是那艰难。
到头来他还是没办法接受女人,因为从那小崽子要回来前几天,他就已经夜不能寐,满心都想着等他回来要怎欺负下……
正摇头晃脑地凌乱着时候,罕健手突然就被只冰凉爪子握住。
爪子主人根根捏着他手指,头也不抬地淡淡道,“哎,你想不想
大概是这多年来,即使对女人不太有感觉,却直排斥承认自己是那个圈子人,所以遇到这样个表面张扬、内里却单纯崽子,瞬间就被蛊惑。
滚床单那种事情,有第次就有第二次,食髓知味是男人天性。
开始只是当成床伴,他还可以告诉自己,两人就是这种荒唐关系。可问题在于后来,陆过被陆敬哲接回家,却又回来。
罕健那时看着脸执拗却偏要留在自己身边小崽子,时间也说不清是什滋味,但有种念头却突然清晰起来——
说什也不能耽误他。
”陆过没好气地打断他,抿着唇道,“你当像你?没节操,随便勾引就晕头转向,花心鬼……”
虽然是没节操点,可不是对谁都晕头转向,更不要提花心。
罕健低下头,也没反驳,只是笑嘻嘻地拍拍这孩子头,“知道就好,跟你说,男人跟男人没前途,都算好,别人更差,还是找个死心眼小姑娘吧……”
“这话你怎不跟你那朋友说去?”陆过剜他眼,拍掉他爪子,“人家两个倒是甜蜜得很。”
“他啊……”罕健愣下,嘴角有点发苦,“阿世不样,他比现在傻小姑娘死心眼多去,所以不怕。”
后来他如愿地把这孩子送去遥远B大,却发现自己不见得有多快乐,更别提那种做好事身心舒畅活雷锋精神。
然后他遇到莫莉。
莫莉没怀孕他是知道,开玩笑,没做过怎可能怀孕呢?那次他只是喝醉,又不是喝死,自己做没做过这种事情,他还是有数。
只是他觉得,老有个老伴陪在身边,膝下留个孩子养老,日子也没那难熬。
结果也还是失败。
萧世如果心眼比现在灵活哪怕半,他都不至于憋这久。
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喜欢他还是习惯性地,想起个人,就是他。
陆过蔫耷耷地垂下头,也不说话。
罕健侧过脸来看着小孩儿晦暗不明脸,轻轻地叹口气,然后最近大多数时间,都分心在为这个小崽子操心。
他自认确实不是什有节操人,然而对这个孩子出手还是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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