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瞿盟远直勾勾地盯着他脸,“你和迦美合同快到期,是吧?”
“……是。”
“那真是可惜,接下来去哪想好吗?”瞿盟远好似闲谈样,“去星影?”
他像是恍然大悟似,拿拳头敲下自己手掌,“确实该去星影吧,毕竟沈易安在那儿。”
宋向隅忽然觉得难堪。“不用瞿总操劳烦心。”
他抬起头来,在黑暗中双闪着精光眼睛对视。
那个男人推推银框眼镜,他身着套灰黑色西装,穿着油得发亮皮鞋,和那个小山村里男人判若两人。
可是宋向隅不会不记得他。
“瞿……总。”
他艰难地开口,然后像是被烫着似甩开手。
“放心,很快就回来。”
宋向隅起身,手指轻轻撩起额前蜷曲刘海,眼角珠光衬得整个人华贵精致。
他很漂亮,在所有男歌手之中,他称得上是最美个。
不过他不想指着自己脸吃饭,这多年来,除偶尔能开两场演唱会、发表自己专辑之外,他几乎直在做自己不喜欢事情。
他不想像现在这样得过且过地活下去,但是又好像不得不这样。
。
提问:“您喜欢什花?”
答:“红玫瑰吧。”
连他自己都忘记。
所以在520那天,裴牧川送自己玫瑰花那次,是因为看到过这句话吗?
“沈易安能给你开什样合同,分
宋向隅在打量着瞿盟远,对方显然也在打量着他。
可是他目光有些太炽热,像是把人扒光放在火架上烤样。
“你现在,真是越来越漂亮。”他满意地笑笑,那声响在空旷厕所门口显得有些阴森。
宋向隅忽然感觉自己唇边很干。
“瞿总还有事吗?”他往后不着痕迹地退步,“等会儿就要上场。”
厕所那边灯光并不亮堂,宋向隅注意力本就不集中,不小心就撞上别人。
那人好像是故意似,将人很大力地撞倒之后,又伸出手拉住宋向隅胳膊。
宋向隅晃晃身形才稳下来——他下意识地去看撞到自己人是谁。
“小隅。”男人声音略微沙哑,可以听得出声音主人并不年轻,“你经纪人带你过来?”
宋向隅心颤两下。
可是他知不知道,他不是天生喜欢红玫瑰。
是因为那红玫瑰,是裴牧川送过。
看见宋向隅怅然若失表情,化妆小哥还以为他是突然想起几年前东西心中感慨,便不动声色地退下去。
宋向隅招呼身边小马,“去趟卫生间。”
“行,”小马给他收拾下桌子,“哥等会儿就要走红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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