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拉咧嘴笑。「嗯……」她假装认真思考片刻。「风险评估:美国第公子在自爆之前没有做好准备,会造成至少五百名民众伤亡。
「听着,」亚歷克说。「皇家婚礼只是个屁,办皇家婚礼王子们也是个屁,让王子们存在君主制度更是个屁,他们从头到尾就是个屁。」
「这是你当选感言吗?」茱恩问。「你应该知道,美国也是个种族大屠杀帝国,对吧?」
「是啊,茱恩,但至少们知道不要继续保留所谓君主政治。」亚歷克朝她丢颗开心果。
所有新来白宫任职雇员,在开工前都需要知道几件关于亚歷克和茱恩事。茱恩对花生过敏。亚歷克常常在半夜讨咖啡喝。茱恩大学男朋友,在他搬去加州之后两人就分手,但只有他寄来信会直接指名给茱恩。
还有,亚歷克对于最年轻王子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它,就这样而已。」
「他们光是蛋糕就花七万五欸!」
「超扯。」
「而且亨利王子显然不打算携伴参加,所有人都傻眼。这里写,」她装出夸张英国腔唸道:「『传闻他正在与名比利时贵族后裔交往,但现在,关注王子私生活死忠粉丝都迷惘。』」
亚歷克哼声。他还是不懂为什有人会对第家庭子女无聊爱情生活感兴趣,但他知道人们会对他把舌头伸进去地方感到好奇──至少他还有点个性。
其实这也不是什真大仇,他们两个甚至不是竞争对手。他对亨利王子感觉比较像是种刺刺痒痒、不安烦躁感,总是让他掌心出汗。
八卦媒体──或是这个世界──从第天开始就把亚歷克视为美国版亨利王子,因为白宫三巨头是全美国最接近贵族阶级。
这根本点也不公平。亚歷克形象是个花花公子,聪明又狡黠,每次访问都深思熟虑,十八岁就上GQ封面;亨利王子则总是带着空虚微笑,好像很有骑士精神,总是出席各种慈善活动,彻底典型白马王子空壳。亚歷克总觉得亨利王子角色简单多。
也许他们真是仇人。随便啦。
「好吧,麻省理工学院高材生。」他说。「这场行动数据分析为何?」
「也许欧洲女性终于发现他跟湿搭搭毛线样噁心。」亚歷克提议。
诺拉放下手中填完拼字游戏。卡修斯瞄她眼,然后咒骂声。「你会请他跳舞啰?」
亚歷克翻个白眼,突然间想像起边和亨利在舞厅里跳着慢舞、边听他在耳边低语着马球和猎狐之类琐事画面。这念头让他反胃。
「作梦吧他。」
「哎唷,」诺拉说。「你脸红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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