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脸视线如同毒蛇蛇信子,杨阮甫被触碰到,便立马想要闪躲着缩回去,像受惊兔子。
杨阮当即重新拽住方森手指,用种央求语气小声说:“们现在回去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
感谢观阅。
被催更使人羞愧,赶紧
“嗯。”杨阮微微点头。
“那在美发店留宿这多天,也没个其他落脚地方,你就不觉得奇怪?”
杨阮抬眼看着方森,仍是那副单纯无辜神态,像是在认真地思考,又或者根本什也没想。方森在心里笑声,笑自己糊涂,反正这小傻子脑回路跟常人又不样,能指望他想明白什?
杨阮开口,用贯柔软语调:“但是不讨厌你。”
两人身体贴得很近,说完这句话,杨阮凑过去,在方森脸颊处轻轻亲下。
总是喜欢坦率地说出心中所想:“你好厉害。”
明明也不是多特别四个字,但方森在听到那刹那,还是微微怔瞬。
……这还是第次有人这说他。
在方森记忆里,他爸只会骂他兔崽子白眼狼,邻居会用些高端词汇,如社会败类、预备犯罪分子,如果真要硬让人评价他做什比较出类拔萃,恐怕只有打架斗殴和惹是生非吧。
他从未想到过,原来在杨阮心里,夹起个娃娃也可以被称作是厉害事。
如果刚才被夸奖只是令方森感到不自在,现在方森简直称得上茫然——确实,他跟杨阮什都做过,他只当是失控那晚,以后不会重蹈覆辙。可是谁也没想到,只是轻飘飘个吻,居然也会令人心旌动摇。
似乎是后知后觉地感到羞赧,杨阮自己耳廓泛起红色,也没有去看方森到底是什表情,他移开视线,结果就是这眼,竟让他看到个令人惊恶身影。
那人站在角落,身边还有两三人。他左脸上有道长度约十厘米刀疤,弯弯扭扭横亘在脸上。
他显然也注意到杨阮,并且比杨阮看到他要早得多,甚至是在这角落里暗中观察许久。
他看见有个男生握着杨阮手夹起个娃娃,也看见杨阮转头亲那个男生,两人看上去像是非同般亲密关系。
方森微微侧开脸,说杨阮少见多怪,又用声清嗓来掩饰自己局促:“这有什,少见多怪。”
“很厉害,林哥。”杨阮还是这说。
方森沉默很久,有那刹那,方森想要对杨阮坦白很多。
比如他其实不姓林,比如他为什会来到兰城,比如他到底是个怎样人。
他怔怔地站半晌,脑海中思索很久,几番挣扎之下,最终还是只问出句:“杨阮,你知道不是本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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