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千百个念头萦绕而过,每个念头里都有个名字叫做“沈见青”。
原来真正地喜欢个人是这样
心脏剧烈地跃动两下:“红红?”
红红前肢耷拉在头顶上,听到响动,两颗乌黑眼睛转动着朝向。
红红怎还在这里?
它被落下?
可是今天们离开时候,并没有发现红红身影,它颜色醒目,只要不是故意藏起来,都能眼看到。
可在已经感受到什是“家”之后,在短暂地拥有个“家”后,却又要再次回到那种孤独里去。太短暂,这未免有些残忍。
没关系,李遇泽。深吸口气,安慰自己,不是很多人都说,时间是治愈伤痛良药吗?
或许你再忍耐段时间,切都会过去。
倒在沙发里,闭上眼睛。
再次醒来时候,已经是下午,手机里显示是五点。竟然就这睡过下午专业课。
家里空空荡荡,楼下喧嚣都隔着层无形屏障,只觉得四周静得像死样。
窝在沙发里,浑身力气都被抽空,四肢都是瘫软。想要爬起来,可却懒得动弹。
空气里还飘拂着沈见青存在过气息。他昨天还在沙发上坐着,昨天还趴在窗边俯瞰楼下人潮,昨天还亲密地吻,昨天还用他湿润眼睛看。
不敢回到卧室里去,怕会回忆起更多东西。
无力感觉笼罩着,而这种无力感,叫做后悔。
红红抬起前肢,无精打采地擦擦眼睛,然后爬动着向靠近。
试探着,学沈见青样子,伸出手背去。红红果然毫不犹豫地攀上来,用它纤细修长前肢摩挲手背,带来阵轻微酥麻。
它算是沈见青宠物吗?应该把它送回去。可……私心里,是想要把红红留下。
如果,如果连丝念想都没有,那该怎证明曾经有这个人深深地爱过?
而且,如果红红在,或许沈见青……会再来见也说不定。
不过也没有关系。
客厅里没有开灯,窗外阴沉沉,云朵乌黑又压得很低,应该是酝酿着场大,bao雨。
他们……应该已经到吧。
正想起身,余光却在沙发角落里瞥见抹鲜艳红。
它就像黑白电影里唯色彩,显得格格不入又夺人眼目。
想,或许之后再也不会遇到个人,会像沈见青这样爱。
也不会再有这个人,能让有这种内心悸动感觉。
曾经是习惯孤独。
可以个人吃饭,个人上学,甚至还自己给自己开过家长会。
孤独于,不过是常伴左右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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