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锦委婉地道:“好是好,就是……是不是太直白点?”
“直白不好?结婚戒指存在意义就是让人知道你被打上某人标记。”
程锦有点被说服,“……但是很少人纹中文吧?”
“不,很多外国人喜欢纹。”杨思觅强调说,“很洋气。”
“……”
“圈黑线?”
“可以倒是可以,但是不是太简洁?”
“难道你是想要爱心?”
程锦赶紧拒绝,“不用不用,太奇怪。”
“你要钻石吗?”
这是程锦完全没想到……没想到他这辈子居然还会和纹身扯上关系,很稀奇。
杨思觅道:“你喜欢什款式就纹什款式。”
“……呃,还是算吧。”
杨思觅用他黑白分明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程锦,他在说:你是哪里不满意?
程锦反握住杨思觅手,摸又摸,“这漂亮手,乱涂乱画太可惜。”
工作人员让他们三天后来取。
离开科技局后,程锦问杨思觅:“那们要不要自己买对普通戒指?”
杨思觅拿起程锦左手,伸手点点他那根还没完全掉疤手指,“不要戒指。”
程锦笑着偏头蹭下杨思觅脑袋,“但是别人都戴。”
杨思觅皱眉,“你真麻烦。”
之后,杨思觅就很喜欢摸程锦手指,有事没事都喜欢摸摸,程锦有种杨思觅在殷切地盼着“猪肥好宰”感觉。
看杨思觅真喜欢,程锦也只能认,他现在只有个想法:到时定要让杨思觅把名字签好看(艺术化)点。
离他手好全,还有段时间,可以慢慢引导杨思觅。
三天后,程
程锦疑惑,“纹钻石?”
“嗯。别人都戴啊。”杨思觅嘴角微弯:不是别人有,你就也要吗?
程锦失笑,“不要,款式不和别人样,怎能什都样呢,别人又不像有你这好男朋友,是吧?”
杨思觅点头,他有主意,“那就纹名字。”他兴致勃勃地摸着程锦手指,眼睛都弯起来。
程锦,“……”杨思觅简直是专门来治他。
哦?杨思觅更有兴趣,表示定要纹个。
“……”程锦只好退步,“也好,纹身戒指挺酷,还不会丢。”——唔,这不会就是杨思觅想到这个主意原因吧?
程锦纹身也没什不好,不过,“款式定得好好想想,毕竟是辈子事情。”
杨思觅道:“来想。”
程锦赶紧提要求,“要简洁点。”
程锦笑回:“也就般麻烦吧。”
杨思觅摸着程锦手指,过会儿,道:“你喜欢戒指那就纹个。”
“嗯?”
“纹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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