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同把伞下,以相同速度往外走,夏安远小心地让身上湿衣服不碰到他:“谢谢,到校门口就好。“
“回家?还是兼职?”纪驰问他。
班上人都知道自己放学后还要兼职,他低声说话,只差线,声音就要被淹没到雨里:“今天回家。”
“高峰期过,公交车要等很久。”纪驰看他眼,“你再穿着这身站在雨里,估计还没到家就会生病。”
夏安远有些惊异,纪驰这个大少爷竟然会知道公交车运行规律,他盯着雨伞边缘流动水线:“没关系,身体挺
夏安远看半天,没能忍住,伸手摸摸它。
人记忆真是种很神奇东西,生命中会发生那多大大小小事情,许多年过后,你能记住不过万分之。即使这万分之,你也可能无法在刹那间记起来全貌,只能通过个点,个细节,句话,份礼物,张照片,将前情后事逐渐连贯。
任南曾说,人必须要活得有仪式感,礼物不重要,隐藏在礼物背后,不同于常日记忆才重要,他劝夏安远,“远哥,你看,你前面很多年都没有过过生日,如果现在要让你讲讲,那些年生日当天你是怎过来,吃什东西?穿什衣服?遇到什人?心情怎样?你大概率件也讲不出来,所以你今天定得收下这条项链,或许很多年以后,你已经全然忘记,但看到这条项链,你就会想起今天,想起你在哪里遇到个叫什名字人,想起当天你穿衣服,想起你吃饭菜,想起其实你每天,都值得你这样想起。”
夏安远不得不承认他说是对,人是无数记忆残肢变态成球怪物,每扯断只手臂,涌出都是奔流回忆。
就像他现在,指尖触到这座沙发皮面,感受到跨越十个春秋依然记忆犹新触感,眼前就浮现出第次来这里自己。
这真是种很难让人忘却手感,明明是皮面,摸起来,却像团丝绸包裹云,像嫩滑婴儿肌肤,像温柔,触即分吻。十年前那个自己,在心里就是这描述。
他记起来,那是个,bao雨天,他怕作业被雨淋湿,留在教室做完作业才离开,从高中部到大门口,跨越两栋教学楼和个操场,他淋得狼狈,校服外套黏在身上,跟他烂球鞋样湿重。
走好久,才听到身后有人叫他,怪雨声太大,他听不清。回头,隔着顺头发垂下来雨帘,他看到有人打着把黑色伞,往他方向走。
“纪驰?”夏安远视线很模糊,“你现在才回家吗?”
纪驰站定,那把黑伞倾斜到夏安远头顶:“有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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