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小妹!他重复遍。
说对啊。百灵哥说对啊。舅妈看着们不知道回答什。
傍晚舅妈在账本上算钱,伸手去拿剩点红薯干,被舅妈拍开手。她对刚下班舅舅说,今晚招待百灵哥吃炖鸡,舅舅脱下工装说当然要招待,舅妈问鸡价格是多少,看看能买几斤,舅舅“嘶——”地吸下气,又“哎”地叹气。
晚饭百灵哥说不留在这吃。
那以后他就没来看过,知道他清楚,他来舅舅舅妈会犯难,不聪明,笨,但解百灵哥,就是知道。
,可没人在乎死活。疯狂地思念着邬先生,比起进入他更属于接纳,他不会入侵,甚至希望入侵他。等读到沈先生自传,才看出来那时是喜欢上邬先生,但却自满地对他轻浮、浪荡。
可是就算当初明白自己心,心意地追求他,又如何呢?他和沈先生之间感情容不得插足。这时又在后悔什呢?
回到都马岛,再度替邬先生干活,已经兜兜转转过十几年。前些天邬先生问,沈先生自传再版,关于那些个部分,用不用改改,摇摇头。
如今是个面容干瘪,失去光泽中年男人,不在乎别人觉不觉得是个好人,只对自传里记载美丽贱货爱不释手,希望世人只记得个叫斐豆人,曾经如那般青春过。
小妹
舅妈后来说,她以为很多行为举止不正常,是因为笨,但她发
百灵哥,不习惯叫春阳,所以跟舅妈说,不叫冉春阳,是冉小妹,后来,他们就都叫小妹。
百灵哥不怎来看,小日向老师看得更多。她给那台手机,现在还留着。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死掉,死时候,把它照片拍给百灵哥看,对他说,们现在都是样,失去最好伙伴!百灵哥突然就赶来看。他把只大拇指还给,可是这是给沈宣墨。百灵哥说他还给是他,沈宣墨他留着。对着两个玻璃瓶看看,反正也分不清哪个是右手,哪个是左手,那就这样咯。
百灵哥摸头,说还是这样单纯,那他就放心。觉得他是说还那笨,就抓下他手,咬他,把他咬出血。舅妈跑过来,打巴掌,把百灵哥牵去包扎。
有必要打吗?噘着嘴跟过去。舅妈跟说,没有百灵哥,才活不到现在,怎能对百灵哥这个态度呢。说知道啊,可是咬百灵哥下,也不怎样啊。
百灵哥也附和,他说他欠根手指,只要没咬掉他根手指,那怎咬都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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