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小妹的!他重复了一遍。
我说对啊。百灵哥说对啊。舅妈看着我们不知道回答什么。
傍晚舅妈在账本上算钱,我伸手去拿剩了一点的红薯干,被舅妈拍开了手。她对刚下班的舅舅说,今晚招待百灵哥吃炖鸡,舅舅脱下工装说当然要招待,舅妈问鸡的价格是多少,看看能买几斤,舅舅“嘶——”地吸了下气,又“哎”地叹气。
晚饭百灵哥说不留在这吃了。
那以后他就没来看过我了,我知道他清楚,他来了舅舅舅妈会犯难,我不聪明,我笨,但我了解百灵哥,我就是知道。
,可没人在乎我的死活。我疯狂地思念着邬先生,比起进入他更属于接纳,他不会入侵我,甚至希望我入侵他。等我读到沈先生的自传,我才看出来那时我是喜欢上了邬先生,但我却自满地对他轻浮、浪荡。
可是就算我当初明白了自己的心,一心一意地追求他,又如何呢?他和沈先生之间的感情容不得插足。我这时又在后悔什么呢?
回到都马岛,再度替邬先生干活,已经兜兜转转过了十几年了。前些天邬先生问我,沈先生的自传再版,关于我的那些个部分,用不用改改,我摇摇头。
如今我是个面容干瘪,失去光泽的中年男人,我不在乎别人觉不觉得我是个好人,我只对自传里记载的美丽贱货爱不释手,希望世人只记得一个叫斐豆的人,曾经如那般青春过。
小妹
舅妈后来说,她以为我很多行为举止不正常,是因为我笨,但她发
百灵哥,不习惯叫我春阳,所以我跟舅妈说,我不叫冉春阳的,我是冉小妹,后来,他们就都叫我小妹了。
百灵哥不怎么来看我,小日向老师看得更多。她给我的那台手机,我现在还留着的。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死掉了,死的时候,我把它的照片拍给百灵哥看,对他说,我们现在都是一样的,失去最好的伙伴了!百灵哥突然就赶来看我。他把我的一只大拇指还给我,可是这是我给沈宣墨的。百灵哥说他还给我的是他的,沈宣墨的他留着。我对着两个玻璃瓶看了看,反正我也分不清哪个是我右手的,哪个是我左手的,那就这样咯。
百灵哥摸我的头,说我还是这样单纯,那他就放心了。我觉得他是说我还那么笨,就抓下他的手,咬他,把他咬出血了。舅妈跑过来,打我一巴掌,把百灵哥牵去包扎。
有必要打我吗?我噘着嘴跟过去。舅妈跟我说,没有百灵哥,我才活不到现在,怎么能对百灵哥这个态度呢。我说我知道啊,可是我咬百灵哥一下,也不怎么样啊。
百灵哥也附和我,他说他欠我一根手指,只要我没咬掉他一根手指,那我怎么咬都没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