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超过二十年习惯,那就是每天画画。他速写本就是他日记本,有什事,他不写,不记,他画下来。他画完速写本远比这摞小山多,但这些是他挑出来,十年前美大性丑闻事件期间,十四年前刚遇上邬百灵期间,十五年前,二十年前。
他翻到十年前,他画过风景,物体,和人,这本涂改痕迹很多,几乎每页都修改过多次,因为那时他控笔能力已经有些下降,那年他过得很不好,因为他有预感自己快要发病,只有画邬百灵画,笔触很干净。可是为什他能预感到自己要发病?为什他知道自己会得什病?
他翻到十四年前,他画头发,面部,上衣,下衣,鞋子,餐盘,胸牌,餐厅logo,眼睛,鼻子,耳朵,嘴,都是些局部特写,他知道他画是谁,他画只可能是那个谁,他天天在广场上被太阳晒着被风吹着,就是为那个他还不知道名字人。这本速写本,原本最后页是画完整那个人,不过被他撕掉,这幅完整画,被他送给那个人,换来他对那个人名字知晓权。
他翻到十五年前,他画很多很多人,老,小,青年,男,女,不男不女,每个人脸,都被他用手指晕糊,他画过这些人里,是青年,都和他发生过关系,里面不乏真爱他,但他疯狂地想找到他爱,因为如果他发病,他想让他爱陪在他身边。为什这时就知道自己会发病?他早就清楚自己寿命不会长?为什?
他翻到二十年前。这时邬百灵来,问他要开始下午绘画吗,他颤抖着翻开二十年前速写本,泛黄纸上面画着个女人,邬百灵就没有继续问下去。整本速写本上画都是同个女人,在床上,郁郁寡欢,偶尔出现个男人,用不友好姿态面对她,她就会露出笑。沈宣墨说他想起来,这是他妈妈,他从小就知道自己会发病,因为他病是遗传病,他外公,他妈妈,都是确诊这个病,没过多久死。他亲眼见过妈妈死,本来妈妈是有伯在照顾,因为有伯照顾过外公,所以很会照顾得这个病人,但是他妈妈定要个男人来照顾她,因为他是她爱人。那个男人对妈妈不好,妈妈给他高昂酬劳,他才答应照顾妈妈,可是他照顾得点也不好,很多时候让妈妈个人呆半天都没人管。后来那个男人索性无视妈妈痛苦,任她挣扎叫喊,把她当成胡闹疯子,可是妈妈还是不愿意回家。在他身边,妈妈不到年就死,而他参加妈妈葬礼,只是为完成合约最后事项,拿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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