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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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他讨不来祂的欢心,十年前,十年后,祂都不爱他。

那十万已经给了高利贷,高利贷已经坐飞机走了,他还不上十万,剩下的债也还不上。他注定走向十年前就该走的结局,被杀了,他还不担心了,可谁都知道高利贷要的不是命是钱,他这么个大男人被卖去做什么能换来钱,有不少可能性;小妹就只有一种结局,十五岁,智力有问题,少女,实在很好猜。

他在想,要么等沈宣墨拒绝过后,他再腆着脸,提一个请求。他请求祂帮他一个忙,让小妹没有痛苦地死在他面前,这样一来,他就安心了,小妹那份债,他可以替她还。

沈宣墨张开嘴,宣判:“所以,还是请他回……”不知怎么,沈

沈宣墨看到邬百灵的时候,皱了皱眉,过了一会儿,像是眼睛终于聚焦一样,说:“邬百灵。”

这人没有第一眼就认出我,邬百灵想道。他不气,要是第一眼就能认出他,反而比较奇怪。因为他一直都知道,沈宣墨是这么个没心的。

他听见沈宣墨唤管家“有伯”,有伯,邬百灵这时还有闲情轻笑出声,有伯这称呼真贴切,适合这位可亲的白头发老管家。

邬百灵此刻反而成了都马岛,乃至整个都夷斯群岛上最游刃有余的人了。看哪,这就是他发誓以命相还,求来的神佛!他与祂真是有缘,因为十年前,这位神佛露出了魔鬼的真面目,诱骗他参加性派对,被污蔑上新闻,从此他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就再也没有了用处!

是的,是的,现在说祂是魔鬼,是没有证据的,人怎么能轻易对更高阶的存在下结论呢?也许神佛护人从来都是人的痴心妄想,神佛、魔鬼向来都是同一族的,就和人和人的关系要靠利益驱动一样,祂们与人的关系也要看人能为祂们献出多少。人主动奉献,祂就慈悲赏赐,人不识趣,什么也不献,逼得祂亲自来拿,那人就什么也得不到。

十年前邬百灵只献出了自己的初夜,就妄想换来祂全部的爱,于是祂教导他认清了自己的贪心;如今他要是再想得到庇佑,得付出足够的诚心才行。

自尊,复仇,怨恨,别再想那些东西,那是有选择权的人,才有资格讨论的东西;对他这种走投无路,在祂面前祷求一条生路的人,只管听从安排。

听,沈宣墨在说,有伯,我现在不需要护工,我吃饭用手,不用出门,工作是画画,买画的,办展的,都自己来找我,我真的不需要专门请一位护工来照顾我。

原来不是沈宣墨找的他,是有伯物色了,最后还得看沈宣墨喜不喜欢。

沈宣墨接着就说出结论,再说,我认识他,他哪里干得来活,笨手笨脚,扶我,能把我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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