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永远记得19岁某天,母亲站在病床前,用不解目光看着他:“到底哪里做得不好,你要这惩罚?”
那时候他觉得,他们都没有错,错只有自己。
就像遇见钟远那天,他在落吧喝下杯杯酒,边上围着圈说熟悉也不算太熟悉酒肉朋友。内心想要为刚刚分手男朋友难过,却怎也难过不起来,心里宛如潭死水。
个英俊男人走到他面前,他只想彻底坠下去,就像这家酒吧名字:落吧。落吧,落吧,直到坠入深渊。
可是这个男人却像是棵坚韧植物,稳稳地接住他,伸出自己枝丫,温柔地抱住他。
在吃点儿小吃正正好。
烈酒总是让人觉得温暖,更何况眼前还坐着位才貌俱佳情人。戚时雨觉得眼前景象都变得迷离起来,忍不住伸手摸摸钟远脸。
“那天在这里遇到你,是这多年最幸运件事。”戚时雨举起杯酒,“喝杯吧钟老师。”
钟远举杯,饮而尽,道:“朝夕妄想,来日方长。”
是那天戚时雨唱得那首歌歌词。这样细心不可能不让人感到意乱情迷,戚时雨觉得眼前这个人太好,甚至好得不像真实。
这样想着,戚时雨突然觉得眼睛有些发涩,左手手腕纹身处也有些发痒,像是有什要从脉搏当中跳出来。
钟远看着他眼睛,像是看懂什,伸手揉揉他眼角,说:“那天你给唱首歌,今天唱首歌给你听好吗?”
说罢,他走上落吧小小舞台,拿起舞台边木吉他,坐在高脚凳上调调音。边上服务生帮他调好麦克风,台下客人们自发鼓起掌来,还有人吹两声口哨。
钟远没有什多余话,他拨动琴弦,木吉他如水旋律
似乎从某天开始——确切地说,就是和父母出柜那天——戚时雨觉得自己直带着地鸡毛生活。在这之前,他生活从没有任何挫折;在这之后,他却像是被什藤蔓束缚着,再也找不到出路。
说起来有些矫情,和林念比起来,他生活仍然可以算是帆风顺:良好家境让他可以随心所欲地经营自己小店,不用操心房租也不用担心客流,始终吃喝不愁;病逝哥哥在最后日子里也得到最好治疗和照顾;就算是如今带着哥哥遗腹子独自生活,他也不用操心孩子学业和未来,家产应该还够戚朗踏踏实实生活辈子,更何况这孩子本身还如此优秀。
切都很好,所以除极少数交心朋友,没有人懂他不快乐。
他们都觉得他活得好,活得自在。这个他们,甚至包括他父母。
所以他们不懂他做得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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