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最怕雷雨天,也最喜欢雷雨天。因为这时,可以跑进他房间,顺理成章钻进他被窝,还可以偷吻他。
没有理由不爱上他。
况且那份僭越心思已经在心底藏那久,能再靠近他点,已是隐秘不已欢喜。
只是那时还不懂什叫喜欢,连自己喜欢都没有弄清楚,又怎会懂他对那独无二宠爱。
而傻到那种程度居然在这份浓厚爱意里无知践踏着自己和他爱意。
在有限记忆里,除爷爷,他是第个会弯下腰认真和说话人。
对他欢喜始于十五岁那年那个偶然闯入宴会上。
在此之前,也从未妄想过这个披着金光人会走进世界,把从昏天暗地黑暗里拉出来。
他让痛苦,也让幸福。
许多年后,也曾认真想过,自己遇到他,究竟是上天对更深层惩戒,还是冥冥中命运对眷爱与怜悯?
有什资格怪他们?
以为最终会被送到孤儿院。知道那才是没有家和被抛弃孩子该待地方。
尽管害怕,尽管失落,那又能怎样呢。
大概是自卑。不想影响母亲和大哥现在生活,也不愿意给父亲阿轸还有奶奶造成负担。所以开始就傻傻给自己下定决心,去哪都行,哪怕把扔掉也无所谓。
个不被眷爱生命,是没有存在价值与意义。
没人教过什叫做亲疏有别,只知道自己喜欢和在意人就要尽全力挽留。
已经丢失很多在意人,不能再失
或许曾经纠结,但心里始终明白,遇见他,爱上他,于而言都是件幸福事情。
毕竟跟他走时也有自己小私心。知道这样方式过于冒险卑劣,可也从未奢求过什,哪怕后来注定只能与他保持情人关系,也不后悔。
已经很幸运。
他对那好,小心翼翼又体贴耐心。
他可以放下几天堆积成山工作陪着假期时出去度假放松;也会在得知喜欢玫瑰之后,玫瑰花种满整个庭院;身体弱,到冬天容易生病,他就替请假,推掉通告在家里照顾,别人侮辱时他会捂住耳朵……那样温和人却会为惊慌而怒不可遏……
而就在这时,遇到那个天神样朝伸出手男人。
他带着羽翼降临在荒芜贫瘠枯萎里。那刻,好像听到白鸽欢鸣,教堂钟声,看到天光熠熠百花盛放。
那永不落幕明朗天也随着他出现而解救于霜天凛地间。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大概说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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