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驰扬起眉毛:“这哪叫会点?明明会很多好不好?”
赵斯淇谦虚地笑。他低下头,继续帮高驰收拾桌上垃圾。
高驰却不动,他若有所思地看着赵斯淇,过会儿,他说:“们以后就起搭伙吃饭吧。”
赵斯淇动作顿,抬头看向高驰。
高驰说:“你看,个人做饭不方便,也不好掌控那个量。们俩起吃话还能多做两个菜。”
高驰总共吃三碗米饭,菜也是他吃得更多,这导致他现在有点撑。
但他又是餍足,胃部被热菜热饭填满,上班天劳累都消失。
“果然还是白米饭最好吃,汉堡和披萨都比不上这样顿家常便饭。”高驰擦下嘴,起身收拾残羹剩饭。
赵斯淇在旁帮他拿着垃圾袋,问:“美国中餐馆很少吗?”
高驰说:“少,而且还不正宗,又贵又难吃。不过有几个留学生朋友会做饭,经常去他们家蹭饭。”
下碗,很烫,他又缩回手。
“这个菜,”高驰坐在赵斯淇对面,伸手指,“老板说是他们家招牌,你快尝尝好不好吃。”
赵斯淇面前摆是份排骨苦瓜煲,汤表面浮着点点油沫,兴许是炖得时间久,空气中都飘着缕淡淡苦瓜味。
赵斯淇垂眸,盯着绿油油苦瓜,夹起块稍小,面色自若地咽下去。
两人开始边吃饭边聊天。
赵斯淇微微蹙眉:“可是有时候要值晚班,不定在家。”
高驰立刻道:“那就你值白班时候们起吃。”
赵斯淇想想,问:“在你家吃还是家吃?你做饭还是做饭?”
赵斯淇点点头。他该知道,高驰无论在哪里都不缺朋友。
“对,你会做饭?”高驰侧过头,问赵斯淇。
“会点。”赵斯淇说。
“点是多少?”
“就些很简单菜,比如炒土豆丝、西红柿炒蛋、青椒炒肉,或者煮个面、煎个饺子,就这些。”
其实主要是高驰在聊,他聊句赵斯淇就答句,不会多说别。他似乎不太适应跟个健谈人起吃饭。
高驰分享很多自己在美国趣事,比如有年万圣节,他和美国朋友起参加派对,他被打扮成蜘蛛侠模样。又比如有年圣诞节,他和朋友在出租房烤火鸡,结果不小心弄响烟雾报警器。
非常有默契是,从重逢到现在,这多天,他们谁都没有提起八年前事。无论是高考失利还是不告而别,这就像个禁词,横亘在他们中间,没有人去触碰。
他们就像新结识朋友,不提同经历往事,只聊大学和工作。
边聊边吃,不知不觉就容易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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