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他和高驰并不熟,只是普通同学,平时在班里都不怎讲话普通同学。
赵斯淇是个不擅交际人,他不会主动交朋友,无法快速地适应个新集体。按现在话说就是有点社交恐惧,不愿意和太多人打交道,只想个人安安静静待着。因此高入学没多久,他就从宿舍搬出来,申请走读。
高驰则是与他完全相反人。
高二刚开始,在许多人还在适应新老师和新同学时候,高驰就已经和班里大部分男生很熟。准确说,不仅是班里,整个年级都有不少和高驰玩得好人。
许多细节都能证明高驰是个人缘极好、在学校知名度极高人,比如走在路上,迎面而来十个人,八个高驰都认识。虽然高驰偶尔会违反校规,比如不穿校服,不穿校鞋,甚至还抽烟染发。但
赵斯淇站在前面五米左右,将他们对话听得清二楚。但由于高驰后来声音变小,他没能全部听完,只知道那个叫于苒女生最终妥协,没有记高驰名字。
赵斯淇忍不住回头看眼。
他看见高驰咧开嘴角,朝周边男生们露出个笑容。
个得意、嚣张笑容。
赵斯淇又想到刚才他对那个女生言行举止,心中顿时有些不舒服。
,举起片绿油油树叶,在高马尾女生面前晃晃:“不要紧张,你头上有片叶子,帮你摘下来而已。”
周围几个男生开始吹口哨,看热闹不嫌事大。
高马尾女生愣下,随即夺过高驰手中叶子,口气依然不客气:“不要以为这样就不记你名。”
高驰突然说:“于苒。”
高马尾女生瞪大眼睛:“你怎知道名字?”
吊儿郎当,嬉皮笑脸。
眼睛又瞄向他脚上那双闪瞎眼球鞋。
无视校规,知错不改。
以上,是赵斯淇对高驰第印象。
就这样,在赵斯淇成为名高二理科生第天,他知道第个同班同学名字——高驰。
高驰笑道:“你这漂亮女生,谁不知道?”其实是刚才弯腰时候瞟见记事本上名字而已。
于苒不说话,脸颊两侧不知不觉浮起点红,不知道是气红还是羞红。
高驰见状收敛笑意,认真解释说:“不是故意不穿校鞋。这不是前两天下雨吗,把校鞋放在阳台,不小心淋湿。”
于苒动动嘴唇,过几秒才说:“这不是你违反校规理由。”
“知道,这是自己问题。”高驰压低声音,凑到于苒耳边,“但拜托你帮个忙啦,今天才刚分班,不想因为这事给班主任留下坏印象。大家都是个学校同学,你不要这狠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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