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好在明初律法极为严格,犯*秽之罪,男剥皮女木驴,哈怂们也就起个念想,不敢做越格事情。
夫妻俩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进”,每隔十天半个月,李岩峰出门买些生活用品,出手很大方,久而久之引来邻里闲话,说他是“阴犬”,花钱买个“四阳媳妇”,在家日夜行夫妻之事,祛体内阴尸之气。
“四阳媳妇”是指阳年阳月阳日阳时生女人,未出嫁时称为“阳女”,大多容貌艳丽,衰老极慢,最明显特点是颧骨高。俗话说“女人颧骨高,杀夫不用刀”,指阳女体内阳气太盛,与男子体内阳气相冲,血气逆行,脉热而亡。倒是得体虚阴疴,痾痨之症男子,家人会寻找年满十六岁阳女娶进门,以阳克阴治病。
说来好笑,这个偏方出自于盗墓贼。古城作为数朝古都,陵墓多不胜举,单是秦岭就有“百丈墓,千丈陵”说法,成盗墓贼大展身手宝地。为防盗墓贼,陵墓建得越来越隐蔽,布下重重机关,最凶狠防御措施当属“阴尸煞地”,又称“血墓”。
血墓起源于夏朝,兴盛于商周二朝。汉朝有本奇书《方物志》,对血墓、阳女做过详细描述。“封匠、仆、活牲于墓,众皆争相吞食,哀嚎声怖,十里可闻。十日墓成,阴煞二气成形,或厉鬼、或戾虐,是为‘血墓’。入墓贼中气立毙,有八字偶合者逃之,阴驻阳走,面白如丧,咳血三月必亡。唯寻阳女,交合可治,生子似犬,满九岁至亲,食之可制。”
由此看来,古代人殉是为防盗墓贼而设机关,从血墓逃出来盗墓贼只能寻找阳女活命,至于阴犬娶阳女祛尸气说法,却不知道从何而来。
元朝末年,战火纷飞,古城作为军事重镇,更是城池残破,百姓遭殃。老百姓们眼看着日子没盼头,拖家带口往昆仑山逃命。据来古城贩卖牛马羊牧民描述,昆仑山水草丰盛,土地肥沃,只要舍得力气自然有吃有喝,说不定还能遇到仙人点化,脱离凡胎肉体。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且不说昆仑山隔着十万八千里,单是流寇就是躲不过黑白无常。流寇沿途逢人就杀,抢夺财物女人,时间尸横遍野,满地荒骨。流寇虽说异常残忍,却有个不成文规矩——“不杀七岁以下孩子”。
至于原因,说来好笑!流寇自知生杀孽太多,算是提前预定死后下地狱VIP专享门票。留下孩子,是能多少赎点罪孽,起码十八层地狱少下几层;二是孩子长大报仇,也算是遭现世报赎罪,给自家后人消阴灾。
李奉先讲到这儿时候,很不以为然:“不到七岁孩子,荒郊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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